尊敬的家长:
您好!10月8日,市区南山公园红绿灯路口路段发生一起在校学生(15岁)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1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碰撞到路边人行道上的树木,致使两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为了进一步教育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隐患,确保学生交通方面的人身安全,形成学校、社会、家长交通安全教育一体化管理,根据有关文件,向家长提出如下建议和要求:
1.学生家长是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的法定监护人。请您一定要尽到你的.监护责任。
2.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维护交通秩序,讲究文明,注意安全,做孩子的榜样。
3.教育孩子必须做到不乘超速、超载、无牌无证、司机酒后驾驶车辆。孩子在路上要靠路右边走,穿越公路要走斑马线,不着急、不猛跑,一停二看三通过。
4.教育孩子放学路上不停留、不玩耍,走路要集中,注意来往车辆动向。经常提醒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不要随便给孩子买零食的零花钱,以免养成边走边吃的习惯,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5.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禁止未满16周岁的学生驾驶电动车;严禁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等车辆。
对于每天要来学校接送孩子的家长,尤其请您务必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家长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乘坐车辆在行驶途中不得在车上嬉戏,严禁头和手伸出窗外,车辆停稳后方可下车。
2.家长必须掌握车辆运行状况,不得乘坐或驾驶带病上路的车辆,不得醉驾或带病驾驶。驾驶汽车要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要载戴安全帽。严禁超载。
3.家长要文明骑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横过马路下车推行,拐弯伸手示意,不闯红灯;驾驶机动车辆的家长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不酒后驾车。
4.接送学生的家长们请把车辆按秩序停在校门以外道路两侧,不要停放在校门口或进入校园,避免堵塞孩子们放学的通道。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并希望通过您的合作与配合,共同来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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