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发展本地养殖业,增加本屯群众经济收入,甲方将本屯王祥塘(原名)承租给乙方养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租年限
甲方将 租给乙方经营,租期为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租租金
租金为每年 ,十年共 元整(¥元)。
三、付款方式
乙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一次性将十年租金 付给甲方。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并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所制定的条例。
2、乙方在经营过程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3、乙方可在经营期间引进资金,对鱼塘进行改造,例如围边等。
4、鱼塘水位定点按鱼塘中间埋一块石头为标准,甲方灌溉养田以所埋石头见顶部为止,双方共同遵守。
五、本协议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和甲方续签协议优先权。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Copyright © 2019- bangwoyixia.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00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