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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押金吗

2025-01-06 来源:伴沃教育
第1种观点: 在质押期间或是缺陷责任期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能被强制执行,但民事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款项进行保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一、建设工程分包的分类有哪些1.从内容上看:专业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序列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根据这一规定,分包的内容分为专业工程的分包(工程实务中又叫“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实务中又叫“劳务分包”)。两种分包形式都需要具有相应资质且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活动。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法律区别是分包内容是否指向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计取工程款,掌握二者的区别有利于认识分包的法律效力。2.从法律效力上看:合法分包与违法分包根据分包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合法分包是法律允许的、有效的;违法分包是法律禁止的、无效的。合法分包是指除违法分包情形下的分包。因此,理解、把握了违法分包也就理解、把握了合法分包。2.1违法分包主要是指以下情形:(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2.2以上是法律对违法分包的界定,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违法分包的法律特征是:1)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2)未经约定或认可的分包;3)将主体结构施工分包;4)二次分包。因此,合法分包主要是指主体符合资质要求、专业工程经约定或认可条件下的分包、分包的内容是除主体结构的施工外的部分内容,只允许一次分包且分包指向内容合法。

第2种观点: 在特定条件下法院确实不能任意强制执行保险保单或相应财产利益,但这也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完全抗拒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大部分法院面对保险及保险利益的执行问题上,惯常操作尺度为:被执行人的保险权益可以执行,但保险合同通常不得强制解除。在四种特殊情形下,保险合同将面临强制解除或由法院强制执行退保后可得保险利益,通常为保单现金价值。第一种情况:投保人为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投保人自愿退保,退保后的保单现金价值法院有权予以执行;第二张情况:在刑事案件侦查或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涉案赃款用于购买了保险,且保险公司明知保费为赃款而恶意承保的,该保险将面临依法强制解除,购买保险的保费将面临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第三种情况:生效民事判决书判决保险合同无效或撤销保险合同的,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可以强制解除保险合同,并执行退保后保单现金价值;第四种情况: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为了规避强制执行而购买保险的,该保险产品有可能面临强制解除保险合同,解保后该保单现金价值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关于追缴赃款赃物公安机关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在尚未立案前,不得扣押物品或者冻结款项。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债务、货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确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被害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解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90天,大型项目120天左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 标代理机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第2种观点: 不可以。依据规定,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在构成质押担保的情况下,仅能对其采取控制性措施,不能采取处分性措施。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账户内资金,在构成质押担保的情况下,仅能对其采取控制性措施,不能采取处分性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账户内资金,在构成质押担保的情况下,仅能对其采取控制性措施,不能采取处分性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3种观点: 不可以。依据规定,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在构成质押担保的情况下,仅能对其采取控制性措施,不能采取处分性措施。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第1种观点: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缴费,执行方不需交费,由被执行方交费。强制执行费用收取标准如下: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院受理,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天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2种观点: 强制执行一般会拿到钱,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则法院会中止执行,只有等到期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一般法院强制执行会通过以下方式:1、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划拨。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如果顺利,当即即可以兑现。如果对方不配合或没有被执行能力,可能会拖而无期,也可能会中止执行或终止执行。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六个月内没有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申请强制执行。 2.对于什么时候执行完毕,法律并没有做出强制执行规定,也就是说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如果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可以拿到钱,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也就是对方有偿还能力了,申请人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多少天后能拿到钱?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财产,法院又积极执行的话,你可以在三四个月拿到执行款。反之,则可能拿不到执行款。当然,在执行中,如对方同意调解,达成执行和解的,你可以很快拿到执行款。法定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的,申请强制执行需要钱,由被执行一方交费。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但法院执行并不表明法院一定能帮忙将钱全部执行到位,一切都要看被执行人的实际经济状况。 如果对方能自觉履行,或法院能查询到对方存款的,则可能很快就能得到执行款;如果对方只有其它财产的,则需要通过评估、公告、 拍卖 程序来处理,时间会较长;如果对方如财产可供执行的,则法院可以中止执行,等发现财产后再恢复执行,那拿到钱的时间就会更加长了。 如果对方有能力偿还而不偿还,可以积极搜集对方财产信息,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冻结、查封其名下财产,在查封后的规定时间内,还不偿还的,法院会变卖其财物,然后再给应得的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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