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本人想出借人借款的借条是合理的行为吗

2025-01-06 来源:伴沃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书面形式,借条的内容既可以借款人书写,也可以出借人书写,根据2021年生效《民法典》的规定,借条的内容一般包含了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对于这些内容的书写人或者要手写还是打印,均没有限制,因此,只要最后的签名是借款人亲自签或者按指模,只要借条的内容是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与其他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即使借条欠缺借款日期,该借条的内容谁书写都行,甚至直接打印出来,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借钱给别人写借条合法的方式是:首先应当写明借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借款的数额、期限以及借款的利息等,写明还款的时间以及还款的方式等,写明利息的约定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借人写借条是可以的。借条的性质上是借贷合同,合同本身由谁起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容协商一致,且当事人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具体应包括如下要素:1、双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等2、约定借款具体数额,支付借款款项方式和途径。3、双方之间借款是否有约定利息。4、约定还款时间、还款方式。5、借条双方签名盖章或签名按手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