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现乙方因需求,欲向甲方申请临时用自来水,因其不具备供水条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临时接用甲方自来水事宜订立相关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建设用向及地址:建设围墙及厂房;用水地址为:甲方相邻地段,距甲方水源200米处。
二、乙方自行购置水表、水管等材料,并自行施工。购置材料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假冒伪劣材料,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施工。
三、经双方约定,乙方用水量为500立方米,使用时间为5个月,
四、用水价格,每立方米6元人民币,共计3,000元人民币,协议签署后一次交清,开据正式发票。
五、水表安放于甲方水房旁,由甲方管理,超出用水量按实际用水量另行支付费用。
六、其它事项。乙方负责临时用水安全,出现跑冒滴漏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申请当地法律部门仲裁或提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电话:
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电话: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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