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和平顶山市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学校工作部署要求,现将20__年秋季开学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返校前
(一)精准做好教职工健康信息排查和提醒工作
1、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于20__年8月26日返校到岗。各单位在开学前要认真做好人员健康信息排查工作,精准掌握教职工及在校工作、生活人员返校前7天的分布情况、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并按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向人事处报送(联系人:张应彦,2089083)。重点关注从中高风险地返校的教职工及在校人员、家在中高风险地的教职工及在校人员、因疫情滞留外地的教职工及在校人员,“一人一档”建立台账。
2、各单位要及时提醒到本单位每一名教职工:距返校报到时间7天内,禁止外出旅游,不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
3、返校前7天即8月19日(含)开始落实每日健康上报,各单位做好督促,确保本单位100%上报,并对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备注。
4、返平教职工做好提前报备,通过“企业微信—工作台—疫情防控专区—返平报备”进行返平报备。
(二)返校条件
1、返校前自觉居家健康观察7天,并按48小时一次的频次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且无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返校;
2、返校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注:疫情风险地区等级以“国务院客户端”公布为准,下同),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的人员,由单位报请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返校;
3、目前尚在国(境)外,或返校前14天内接触过国(境)外人员的教职工,暂不准返校,返校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返校时
1、返校途中要注意切实做好防护措施,积极配合沿途疫情防控检查检测;
2、返校途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并经医院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入校;
3、入校时,按照学校要求积极配合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码,无异常者方可入校。
三、返校后
1、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通知教职工及在校工作、生活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出现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除具备单独居住条件外的一律进行隔离治疗观察,并在第一时间报校医院和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每日掌握教工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开展常态化防疫培训、检查排查,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3、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性活动。各单位要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非必要性的大型室内密集性活动,一律不予组织;
4、涉校人员统计:自20__年8月26日开始,落实每周五OA报送涉校人员疫情防控信息周报表(第一周报送全部人员信息,之后每周报送变动信息)。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制定秋季开学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好上级和学校的工作要求,确保本单位教职工安全健康返校。
2、加强管理。各单位要落实好网格化联防联控管理机制,确保教职工及在校工作生活人员的疫情排查信息无遗漏、全覆盖,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教职工请假的需按学校相关要求通过OA履行审批手续。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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