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学校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向学校签订 一、所有教职工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二、学校职工必须持证结婚、持证生育,严禁计划外生育和非法拾养孩子。
三、已生育一孩以上职工必须根据要求进行节育管理办法。
四、积极参加属地计生部门和学校开展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五、完成各级部门交办的'计生工作任务,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履行职责的,学校将通报并严肃处理。
六、学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考核的重要内容,违反计生的教职工,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xxx学校(签章):xxxx
学校责任人(签字):xxxx责任人(签字):xxxx
时间:xx年xx月xx日时间: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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