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激励和引导全镇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打造“五新”主城、建设美好盐东贡献力量,盐东镇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家庭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广泛搭建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众参与平台,推出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的“文明家庭”;宣传学习典型,放大示范效应,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促进邻里互助、团结友善,从20xx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在全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确保实现城镇“文明家庭”20xx年占比达30%,到20xx年占比达35%,20xx年占比达40%,在全社会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二、创建范围、标准
“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在全镇各村居、各单位、各部门的家庭范围内开展。具体标准为: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社区公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符合上述推选标准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盐东镇“文明家庭”。五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夫妻关系不融洽,发生过家庭暴力事件;
(7)婆媳(翁婿)关系不和睦,不赡养老人;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推进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9月)
通过宣传教育、知识讲座、集中培训等方式,让广大城镇妇女真正领悟到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提升城市家庭文明程度的重要性,使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深入家庭、深得人心。召开“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动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试点村居,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志愿队伍上门宣传创建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11月)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由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村居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评审领导小组必须有60%以上的群众代表参加。文明家庭每半年评选一次,不设评选额度。评选严格按照“申报参评—集中审议—逐户评定—命名挂牌”的程序进行并根据考评结果实行动态管理。
(1)申报参评。“文明家庭”评选由居民家庭按照“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分步进行。先由居民家庭按照评选标准申报参评。候选家庭符合推选标准的八个内容任意一项,即可申报。
(2)集中审议。对照不得申报和推荐情形,由评选领导小组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参评资格和结果评定进行审议,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确定结果。
(3)逐户评定。由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在审议的基础上,对各组的申报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文明家庭”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标准,评选小组将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四榜”进行公布。
(4)命名挂牌。“文明家庭”标牌由区文明办统一设计。命名挂牌由村居采取开会命名、入户挂牌等方式进行。牌匾悬挂位置应醒目规范,统一悬挂在出大门右手,上齐门楣(留出对联)的位置。
3﹒长效督查阶段(20xx年12月—)
建立检查机制。在各创建村居推行“文明家庭”检查评比制度,实行户与户比、组与组赛,营造互学互比互赶的创建氛围。建立公示机制。以符合村居民情的方式公开创建情况,让文明家庭有荣誉、后进家庭有鞭策。建立奖励机制。因地制宜建立多种形式的奖励制度,对“文明家庭”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居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家庭”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专题部署,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按照“五到户三上墙”(即:宣传发动、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五到户”,标准、结果、标牌“三上墙”)的要求有序推进。要大力支持,加大“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资金投入,调动家庭和居户参与热情。
2.面向基层,重在过程。要深入宣传家庭文明、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努力扩大群众知晓率,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使推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参与的过程。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同时兼顾各部门各行业,力求使推选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确保推选的家庭立得住、传得远。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发放“文明家庭”创建倡议,运用媒体融合传播,线上线下营造家家参与、户户争创的浓厚氛围。发挥典型家庭示范引领作用,以“挖掘家庭内涵、总结家风家训、养成良好习惯、传唱优秀文化”为主要形式,组织“文明家庭”将家风家训、家风故事“讲出来、立起来、晒起来、传起来”,让更多的家庭感悟优秀家风的精神力量,让文明和谐新风与崇德向善的精神在亭湖大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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