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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证据的申请书

来源:伴沃教育

  申请人:蒋(曾用名蒋),男,1946年11月22日,汉族,住博山区沿河东路号楼3单元楼东户。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向淄博市博山区大街派出所调取“20xx年9月4日左右,蒋衍州遭受原告女婿等人威胁后的.报警记录”。

  事实及理由:你院已受理诉蒋衍州借款纠纷一案,现被告蒋遭受威胁后向派出所报警的记录由派出所部门保管,当事人不能自行调取,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七条之规定,特申请你院给予调取收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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