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我关x年春节期间休假时间为:x年1月31日(初一)—2月6日(初七),共7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为确保节日期间进出口货物正常办理海关手续,根据“5+2天”工作制相关规定及口岸业务特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1月31日—2月6日,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受理口岸空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浦江海关驻航交所集中报关点受理口岸海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
审单处正常办理进出口货物电子数据审核业务。
二、1月31日—2月6日浦东国际机场海关、虹桥机场海关、吴淞海关、浦江海关、外港海关和洋山海关受理进出口货物查验及放行等业务。
保税区海关和各出口加工区办事处按7*24小时工作制办理相关业务。
其他单位按预约报关制受理相关业务,浦东海关按预约报关制受理相关出口业务。
三、1月31日、2月2日、2月4日、2月6日,吴淞海关、外港海关和洋山海关受理进口货物报关业务。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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