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简易版)
为(借款目的)需要,今借到郭某某(身份证号: )以(结款方式如转账、现金等)出借的人民币壹万(¥10000元)整,借期为壹年,借期届满即自二〇二〇年八月一日(20__年8月1日)起分拾期清偿借款,每期清偿壹仟(¥1000元)整。若逾期未能清偿的,愿意承担郭某某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若发生争议形成诉讼的,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管辖。立此为据。
借款人信息:王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
经常居住地: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
电话:。邮箱:。
借款人签字摁指印: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7月31日)
还款计划表
序号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情况
1
20__年8月1日
壹仟(¥1000)元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2
20__年9月1日
壹仟(¥1000)元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3
20__年10月1日
壹仟(¥1000)元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4
20__年11月1日
壹仟(¥1000)元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5
20__年12月1日
壹仟(¥1000)元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6
20__年1月1日
壹仟(¥1000)元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7
20__年2月1日
壹仟(¥1000)元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8
20__年3月1日
壹仟(¥1000)元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9
20__年4月1日
壹仟(¥1000)元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10
20__年5月1日
壹仟(¥1000)元
及时足额还款□ 违约□
备注:1、还款计划表是借条的有效组成部分,借款人受此约束。
2、还款采取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方式还款。
3、借款人信息处的经常常住地、电话、微信账号及邮箱用来联络、邮寄相关资料和诉讼解决争议时向借款人司法送达的地址与联络方法。微信账号、邮箱和邮寄以发送和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若发生拒签情形的,以拒签之日为送达之日。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可接收短信)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借到出借人出借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 ______元)下称"借款金额",并承诺如下事项: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___________ 。
二、利率为:___________月利率为 _____%;
利息支付时间:___________每年 ______月之前支付上年度利息。
三、还款期限: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还款。超期还款的,利息按约定利率的 _____%计算。
四、出借人放款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_
借款人确认:___________签署本借条时,借款人已经收到出借人以现金支付的全部借款金额;
经协商一致,出借人将借款金额支付到借款人的下述账户: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
五、其它:___________
1.如借款人未按时还本付息发生争议的,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2.因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出借人催收或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调查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3.前述借款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方式,若接受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借款人应在变动之日起2日内告知出借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后未及时告知出借人的,不影响其作为出借人催收接受方式及有效司法送达的效力。
4.本借条一式贰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持壹份,每份借条的效力相同。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为购买房产②,今通过银行转账③向好友④张三⑤借到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⑥,月利率1%⑦,于×年××月××日到期时⑧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月利率2%⑨计付逾期利息。 如任何一方(借款人、债务人)违约,守约方(出借人、债权人)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⑩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的为:
借款人:李四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使用说明:
①标题标明了该条据的性质,既防止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上方添加内容,也防止借条持有者将借条篡改为数页合同的最后一页。
②“为……”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
③交付方式,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发生纠纷时,有借条+银行转账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不会输。
④借贷人关系,在借条中表明借贷双方是好友关系或是其他亲属、同学等特定身份关系,可以证明并非是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
⑤司法实践中,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借款人以“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体不适格)”为由抗辩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所以借条中写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无所谓。同时,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不影响借条的效力。
⑥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写“整”(或“正”)。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将“元”写成“圆”也是可以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一般以大写金额认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所借钱款是小写金额。
⑦“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打击的就是高利贷,因此利息如何约定是关键。自然人借贷中,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而在自然人之间借贷以外的借贷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时,人民会根据相关因素来确定利息。
⑧大家要注意,要么就别约定借款期限,如果约定了,期限到了之后,应注意3年诉讼时效。如果3年诉讼时效快过了,就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书面等形式向对方催收,并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让诉讼时效重新起算。
⑨逾期利息,同⑦
⑩实现债权的费用,有了这句话,有了纠纷实现债权省钱。
送达,有了这句话,一旦发生纠纷,就不用担心送达难的问题了。
如果在借条上、或者合同中直接约定了对方的,那么当发生纠纷时,该微信就可以直接认定为是债务人本人的,上面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就都能够核实了。
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印。借款签名须在“借款人:”后写全名,并与身份证所载姓名一致,且需附身份证号。同时还要让借款人在名字上捺手印。
落款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
注意:借条书写中如有涂改时,应要求借款人在涂改处按手印,或要求借款人重新书写借条。
完整的借条的要素一般要包括: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借款形式(转账或现金)、担保条款等。
借条
(一般版本)
为 (借款目的),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今借到 [身份证号: ],以 (现金或者转账,出借形式,建议转账)出借的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借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共计10个月,月利率0.5%(千分之五)。 年 月 日到期之日将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照月利率1%(千分之十)计付逾期利息。
担保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立此为据。
借款人:
年 月 日
担保人:
年 月 日
一般较简单的借款,通过借条就可以达到目的,但是如果涉及到借款金额大、还涉及到担保(抵押)等复杂情形时,最好是签订一式两份的书面借款合同,可聘请专门的律师起草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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