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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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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一根白羽毛轻盈地在空中飘着,谁也不明白它从什么地方飘来,下一刻又会飘到哪里去。

  这正是阿甘的传奇生活。

  阿甘的天资并不聪颖,还伴有残疾,所以,常受别人的歧视和嘲笑。一个天生落别人一截的孩子,是如何成长为一个橄榄球达人,一个出色的军人,长跑的领军人物,乒乓球冠军和受人瞩目的亿万富翁

  首先他有一个好妈妈,费尽心思让阿甘受到了正常的教育,懂得了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懂得如何正视别人的嘲讽。在Jenny的帮忙下,他学会了飞一般的奔跑。

  再则他有那种傻傻的,淳朴的劲儿和他那颗执着的心。

  自从他学会跑步开始,他就没有停止,上哪里都跑去,所以得到了橄榄球教练的青睐,出色的跑步本事,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橄榄球队员,最终得到了全队的尊重,包括以前瞧不起他的人。长跑跑了整整三年,有人认为傻,可是因为他想这么做,他喜欢,他就去执著的完成最终精神鼓励了大批的追随者,成为长跑的代表性人物。

  接触了乒乓球,傻傻的就爱上了,从此拍不离手的练习,我没有其他想法,就是喜欢乒乓,所以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执着的精神,获得了代表美国征战中国的选手资格。

  他就因为布巴生前的一句话,退役了之后,帮布巴去实现他的愿望,干起了捕虾的行业。他倾囊而出,购得一艘捕虾船,在常人眼里看来,他疯了。一天一天失败而归,他没有放弃,执著的坚持,最终有一天他满载而归,成为当地坚持到最终的捕虾船长,创办了公司,成为了亿万富翁。就在人们认为他功成名就的时候,他又执着的捐献了自我的资产,他认为赚钱不是人生最终的目的,回到了自我的家中,过起了平淡的生活。

  阿甘对Jenny的感情,一向是专一而深刻的,尽管Jenny一次次的离开,去外面的世界闯荡,玩吉他,疯狂地叛逆,追求_的生活,可是阿甘仍然执著的等待,在Jenny落魄的时候,真诚的守候。

  妈妈的良好教育使他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他虽傻,可是善良,重情义,乐观,无私豁达,始终坚持一颗单纯执著的心。

  反思我们自我,我们可曾象阿甘一样那么执著的完成一件事情坚持到底。坚持真的很难。我们受到了也是很好的教育,可是我们没有把我们学到执着的运用到实际中去,是我的智慧比不上阿甘当然不是。我们应当拿出我们的毅力,坚持,不顾旁人的嘲讽和外界的压力,先前跑。

  傻傻的阿甘给我们上了精彩的一课。执著的信念,蓬勃生的期望,迸发青春的活力,燃烧无尽的热情,铭刻爱的永恒,描绘坚定地毅力,坚信完美的明天。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巴金在一九三七年曾在他写的一篇《代序》里大胆地说:“我要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我控诉’。”他做到了。在这封建大家庭分崩离析的过程中,他赤裸裸地揭露了那个时代国民的麻木愚昧和社会的吃人本性真实一面。

  作为主人公之一的觉新,无疑是全书最“华丽”的杯具。他是处于时代转折点的封建家庭和旧礼教的牺牲品,他是新思想和守旧势力之间抗衡的矛盾产物,他以自己无数次的无奈悔恨委屈求全演绎了自己彻头彻尾令人声泪俱下的杯具人生,也注定成为旧时代千万陪葬中之一。他欠梅的,欠瑞珏的,欠给海儿和刚出生就永失母爱的新生儿的,该拿什么偿还?可怜的人啊。新的号角已经吹响,公明的审判即将开始,阳光刺穿阴霾,撕裂开一条口子,他分明地看见了,那些腐朽不堪处处散发糜烂气息的旧事物迅疾化成一股汹涌的激流席卷而来,他退缩了屈服了,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理解了,而且还自觉不自觉地带走了梅和瑞珏。如果当初他勇敢些争取和梅的幸福或许一切都会迥乎不同。

  觉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纵览全书,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最后的不同境遇,正是由他们不同的个性决定的。作者不就在借此表达对封建制度的愤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以及为青年一代呼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

  还有多少鸣凤用温柔的目光注视着波澜不惊的湖水,含泪纵身了结了短暂而辛酸的一生,萧瑟了月夜;还有多少梅用忧郁的眼光望着觉新渐行渐远的背影,苦叹“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还有多少瑞珏屈于郊外潮湿的小瓦房,躺在床上嘶声力竭地发出凄厉的喊叫,临死也无缘见丈夫孩子。还有多少生命能够浪费,还有多少血肉被肆意践踏。人果真能够如此绝情,鸣凤的抽泣,梅的落泪,瑞珏的恸喊,尽湮没于千百年来的忠孝礼义。她们的眼前“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上面躺满了年轻女子的尸体”,“这条路是几千年前就修好了的,地上浸饱了那些女子的血泪,她们被人拿镣铐锁住,赶上这条路来,让她们跪在那里,用她们的血泪灌溉土地,让野兽们撕裂、吞食她们的身体。”那里面不明白埋葬了多少令人悲哀断肠的痛史!

  但是最后出现了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他寄托了我们的期望,带给我们一点新鲜空气,尤其是在自己房间门口义正词严义愤填膺地痛批要来他房间捉鬼的陈姨太克明一群人,令人眼前一亮并为之热血沸腾。那个时代正是需要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更何况还是一只风雨飘摇中自位难保的纸老虎。觉慧,他最后冲破了黑暗,踏上了光明,他在身先士卒地宣告“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取过来。”

  如今再透过此书穿越那腥风血雨的年代,不由地为觉慧倩如存仁喝彩,他们奏响了旧制度的葬歌,奏起了那一整代进步青年所梦想着的新社会的催生曲,他们向旧礼教灭绝人性的罪恶,令人齿寒的污秽发起了强有力的控诉。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他们是勇敢的新生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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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西游记》大家肯定能将其中的一些片段记得滚瓜烂熟,我也一样,拿着爸爸给我买的《西游记》,没翻开几页,随着吴承恩爷爷的精彩描绘,就被其中的情节给吸引住了。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们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唐僧师徒经历的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经常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以后我一定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以前,我有一个不小的缺点——做事缺乏毅力,常常中途打退堂鼓。比如刚学英语时,觉得挺新鲜的,还能天天早起拼读英语单词。不久,觉得记单词既枯燥又乏味,慢慢地就没劲儿了。爸爸见我像小猫钓鱼似的对待学习,就特意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介绍给我看,并说这本书写的是作者的亲身经历,期望我能从中受到启发。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工地上的磨难和病床上的痛苦等等考验,使他具有坚强的意志和惊人的毅力,战胜了艰难险阻,把自我铸成一块“钢铁”。是什么力量支配着他?是对主义事业坚定不移的信念。

  读完书之后,我觉得保尔这个人十分坚韧和顽强,他面临的困难,不是常人能感受的,他凭借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了所有的困难;他在我的生命中就像英雄矗立在我的心灵深处,每当我要放弃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保尔是如何战胜困难的,以此推动我战胜困难,永不放弃。

  记得有一次,我在上语文课的时候,教师让我们背书,同学们一个个胸有成竹的举手起来背书,当同学们都背完坐下时,教师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轮到我了,突然站起来感觉大脑一片空白,不知从何背起,我看教师的脸上有了不悦的神情,我不禁害羞地低下了头。忽然,保尔在书中那些顽强拼搏的画面,浮此刻我的眼前,我下定决心像保尔学习,感觉有股力量鼓励着我。刹那间,我以最快的语速、最协调的声音背完了课文,赢得了大家的掌声。

  书虽然看完了。然而,书上一幕幕使人感叹、催人奋进的情景仍时时出此刻眼前。想到自我生活在祖国的怀抱中,条件如此优越,却怕苦怕累,不能持之以恒地发愤学习,真是太不应当了······我要感激保尔·柯察金,他使我懂得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真正意义,激励我奋发向上,并不断攀登学习上的高峰。

  读书能够教会我们无尽的知识,读书也能够教会我们认知的道理,可是读书真正的含义是让我们在读书中享受欢乐,惟独仅有欢乐的读书,才能真正感受读书的真谛。

名著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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