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简爱》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读书的态度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我被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当小简爱被斥骂的时候,我不禁对这位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报以同情的眼光,或者在她的眼中,这所谓的同情是对她的蔑视,她不需要。童年的悲惨遭遇让她反感,也会让他感到痛恨。
或者是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的出现,让她学会了改变,但在闲暇之余,我们不得不感慨当时社会的无情与冷漠。伴着简爱的每一次的化险为夷,我不禁为她欢呼,当她勇敢拒绝圣约翰的求婚而坚持自己的真爱时,我被她的选择所感动,当她去照顾已经残疾的罗切斯特的时候,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每一段的经历更重要的还是写出了一个青春少女的情感纠葛和心路历程,她的心灵矛盾和内心冲突,她对自由幸福生活的渴望、憧憬和追求,将女主人公的热情奔放,藐视习俗,追求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
从简爱的身上,不得不对今天的生活报以庆幸,相比较而言,我们所缺少的不都在简爱的身上体现出来了吗,无论是从精神上还是生活中,简爱的任何一点都应该是我们学习的楷模,是当今社会的典范。(马艳红)
雷锋,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他朴实,憨厚,为人老实,乐于助人,他的事迹伴着风儿传遍了神州,飘进了亿万华夏儿女心中。今天,我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阅读了《雷锋故事》这本书。
雷锋1940年12月18日出生在长沙市望城区安东乡一个叫简家堂的小村子,那时新中国还未成立。雷锋家是农民,受尽了地主的欺负,可以说,小小的雷锋已饱经世间的沧桑。后来新中国成立了,雷锋加入了儿童团,向无恶不作的地主讨回了血债,经过多年磨难,他终于百炼成钢,成了一名光荣的,他不知疲倦的工作,身上总有一股螺丝钉精神,党把它插在那里他就在哪儿发挥作用,他助人为乐,为高尚的事业奋不顾身,大坝抢修时可以看到他洋溢活力奔跑的身影;公路塌方时,总能听到他充满激情的脚步声。在一次运送任务中,雷锋不幸被一根大木桩击中,为祖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年仅22岁。
读书后我不禁陷入沉思,雷锋为了人民的事业艰苦奋斗,奋不顾身的精神被我们称为“雷锋精神”,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不正是用“雷锋精神“支撑起来的吗?从古至今的仁人志士,不都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吗?“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精髓,是我国宝贵的精神的财富。
雷锋平时总说:“不经风雨,长不成大树,不经百炼,难以成钢!”让我们铭记这句话,将雷锋精神发扬光大,为我国早日建设成世界强国而奋斗。加油!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狗――巴克从家犬到狼群首领的故事。巴克是一位磨坊主兼法官米勒先生的家犬,它的体重足有六十千克重,每一天和米勒先生的孙子和孙女嬉戏玩耍。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狗,母亲是芬兰牧羊犬。巴克有它父亲的王者风度和高大身材,也有它母亲的细腻、机警,它让它无比骄傲。
一次,园丁助手把巴克领到火车站,结果被卖了,巴克斗可是陌生人,只好服从。之后,巴克又被一个人买走了,人家带它和其它狗的目的是要去淘金,巴克先学会了拉雪橇,之后又与一条狗决斗当领袖。之后它们换了一个更有经验的主人。有一次,巴克还救了它的主人一命,并且帮它赢了一千磅。再之后它们探寻到金矿后,巴克的主人被当地印第安人给杀害了,仅有巴克幸存了下来。最终,当地的印第安部分都被巴克咬死了,而巴克回归荒野当了狼群首领。之后,一些优秀的猎人也都神秘的失踪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他是美国耇的现实主义专家,被誉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杰克伦敦常把笔下的人物置于极其残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他笔下那残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的心灵受到强烈震撼。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生活的残酷变化,它由惬意到残酷,真是巨大变化呀!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家》描述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后的日趋没落。透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家》是现代版本的《红楼梦》,因为两都都是记录封建阶级没落史的杰作。
《家》描述了高家三代人,即高老太爷一辈、克字辈和觉字辈。这三代人和鸣凤等一批下多性格鲜明,面目清晰。这三代人的活动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醉生梦死,坐吃山空,腐烂透顶的,他们为了继续腐化享乐的生活就拼命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这些封建阶级的孝子贤孙象蛀虫一样蛀空了这个阶级的机体,再也不能有什么别的作为了。第二类人理解些资本主义的影响,头脑略为清醒,看到了家庭的危机。但他们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只期望有些改良,使家适应新的环境,苟延残喘下去。第三类是受“”运动影响的觉慧觉民一类人,他们强烈要求个性,要求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有较彻底的反封建思想。觉慧敢于与女仆鸣凤恋爱,最后离家出走,觉民也违背家庭意旨,实行抗婚。此外,《家》中还写了众多受污辱受损害者,主要是些女性。家族内部的有瑞玉、梅表姐等,女仆中有鸣凤,婉儿等,她们被封建阶级吞噬了。一桩桩血淋淋的吃人惨剧揭露了封建制度的野蛮凶残,是《家》最有批判力量也最动人的部分。一些优秀分子抛弃了黑暗的家,走掉了。于是剩下克明、觉新当然无力回天。倒了一个高家也就是倒了封建统治的一根支柱。《家》把高家的没落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前来表现,大大加强了它的现实主义的深刻性,这是新民
主主义的表现,高家的败落不仅仅因为道德的沦丧,而更重要的是时代之使然。
《家》写了觉非战争性的出走,而至于他走到哪里,那不必须是一部小说所要回答的。但是巴金的一系列青年题材的小说,大概已经回答了觉慧走上社会以后的状况。巴金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地主大家庭,他从小就爱和下人在一齐,这让他有可能从受欺压者的眼光来看自己的家。一旦理解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便可能比较坚决地背叛家庭,开始追求新的光明之路。
巴金的作品多是对不合理社会现实的控诉、讨伐,于是便有了这篇引发我诸多感想的《家》。《家》这篇文章能够称得上是一部巨著,我想我真是爱上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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