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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机器零件合同(5篇)

来源:伴沃教育

委托加工机器零件合同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

委托加工机器零件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与主要内容

  1、乙方利用现有良好的生产条件和技术,按甲方的要求,接受委托加工猪全价料。

  2、本协议中,配方由甲方选择并认可乙方使用的原料质量后方安排生产。乙方有义务确保相应配方品种的营养成分达标。

  3、产品交付后,由于甲方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当中因淋湿、超期使用、使用不当、饲养环境等原因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包装物和标签应由甲方进行注册采购并交付乙方使用,若甲方未提供包装物及标签的,暂采取全包干形式,由乙方提供包装(杂袋)及标签,大宗原材料和预混料。若因包装物和标签引起的相关执法部门的质量检查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产品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报价结算。若遇原料波动,乙方有权及时调整产品价格并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二、委托加工品种及结算价

  三、订货,提货及运输方式

  1、甲方须提前3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的生产数量需求,乙方在收到订单后统筹安排生产。甲方收到乙方按订单生产的产品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定结算价将款项指定到乙方指定账户。

  2、加工产品生产入库后,甲方应在3日内提货,以减轻仓储压力。因甲方延迟提货原因造成积压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损失,但可配合甲方共同处理。如委托加工产品因甲方原因而需重新加工,则须另行支付加工及包装物费用150元/吨。

  3、双方商定在乙方设在南宁市的仓库提货,地址:

  4、甲方自提自运或委托乙方代办运输。

  5、若甲方需乙方代办运输的,则必须以书面或传真或电话形式委托乙方代办手续,运输所涉及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发货单及承运协议随货托交甲方,并由甲方验收。自发货之日始二天内甲方未收到货,甲方应传真或电话通报乙方,否则,应视为货物交清。

  6、若自提自运,甲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其车号及司机姓名或委托司机办理的书面手续。

  四、结算方式

  1、甲方用现金方式支付的,须在开票时与乙方财务人员当前结清后方可提货。

  2、甲方以通存通兑方式支付的,须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及户名,待乙方查收到货款后方准许甲方提货。

  3、未经乙方的书面授权同意,甲方不得向乙方任何个人支付货款或借款,若发生不良后果,由甲方自负,一概与乙方无关。

  五、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了解到的对方生产经营状况等涉及对方企业利益或影响对方企业形象的情况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甲乙双方有义务就合作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进行良好沟通和及时回应。

  六、合同的签订、违约、解除与续签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暂订期壹年。

  2、如乙方因故需解除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如甲方需解除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

  3、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续签。

  4、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合同履行地人民裁决。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法人代表:(签字)

  地  址:

  乙  方: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机器零件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履行地点:    签订时间: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加工方):

  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乙方工厂加工钢材 ,签订条款如下:

  备注:实际委托加工的数量以甲方最终交付的数量为准。

  2、原材料的交付

  原材料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原材料提供方:____________ 原材料运输:____________ 甲方交付乙方原料时,双方应在交接时制作并签字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如果本合同原材料的情况与甲方实际交付有出入,以原材料交接清单记录为准。

  原材料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

  原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 )或供货钢厂标准( )【选择其一】。乙方限于在确认原材料交接清单后__日内,向甲方提出原材料质量异议。

  3、成品的交付

  成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成品运输:____________

  成品交付时间:自乙方收到原材料后___天后,且在___天之内交付。

  成品的重量计算方法:以_____实际过磅为准。

  成品的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交付成品时应一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成品的质量保证期:交付成品后___个月。

  4、成品的验收

  甲方负责验收,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出具成品收货证明,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可拒绝出具成品收货证明,甲方有权在出具成品收货证明后__日内,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成品质量异议。如有争议,以甲乙双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5、加工费(含税)及支付

  加工费:______元/吨,以原材料重量( )或成品重量( )为计算标准【选择其一】。

  总价款: 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加工费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加工费后___天内向甲方交付。 加工费的支付方式:以现金( ) 或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贴现费用由__方承担【选择其一】。 乙方交付加工成品不以甲方支付加工费为条件。

  6、乙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担保(具体考虑乙方的资信情况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1)甲方交付原材料后,如变更加工要求,应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2)乙方逾期交付成品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逾期交付超过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原材料或退还原材料价款。(3)乙方加工的成品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甲方有权要求修理、重作、减少加工费、赔偿损失等,如果经__次返工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付成品,甲方有权拒收。

  8、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诉讼解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委托加工机器零件合同

  委托方: 被委托方: __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皮带、钱包等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1/2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 5 %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 5 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 5 %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xx 年 1 月 31 日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20xx年二月十六日 20xx年二月十六日

委托加工机器零件合同

  甲方:乙方:

  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样品、工艺资料、印制板、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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