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_数码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共同建设_____________数码系列产品的终端网络形象,共同打造“_____________”数码行业一流品牌。
一、宗旨:合理利用有限资源,积极开拓无限商机。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给予_________%的比例作为乙方的地方性广告形象和促销费用。
2、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回款总额,提供一定比例的广告宣传品。
3、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的手册(光盘)予乙方,以作为乙方地方性形象建设的统一资料。
4、除本合同书规定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终端市场建设的情况作相应的和决策,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5、甲方有权对地方性广告的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和促销活动费用的权利。
2、乙方有义务垫付地方性广告媒体、终端形象制作和地方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3、乙方务必按甲方的手册(光盘)上统一的商标、颜色、图形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不得擅自更改。
4、乙方务必对自己区域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终端形象进行管理。
5、制作给予二级代理商(经销商)的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等)务必保证展示时间达________________年以上。
6、海报的展示时间务必达两个月以上。
7、乙方不得将任何品牌的广告品布置在甲方的展柜或展架上,也不得将任何品牌的产品摆放在甲方的展示柜内(上)或展架上。若有违反者,经甲方查实将重新审核对其广告宣传品的发放,并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
8、若乙方不管理或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终端形象损坏,经甲方查实,将从其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制作费用。
四、广告和促销费的申请
1、乙方在制作形象(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示柜等)或做促销活动前,务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参见申请表),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和审批后方可实施。
2、乙方在提交申请促销活动申请表的同时,务必附带本次活动的效果预测报告,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3、乙方在提交申请形象制作申请的同时,务必附带形象发布位置的相关平面图和周边的建筑物及街道。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4、乙方在提交申请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刊等)申请表的同时,务必出示电视台的相关收视率或出示报刊的发行量及覆盖率,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审核和审批。
五、费用报销和相关依据
1、乙方务必出示形象制作(如:门头、门柱、灯箱片、灯箱布,展柜等)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形象的发布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2、乙方务必出示促销活动现场的照片(照片背面须注明活动的地点、地址、负责人、电话、日期)和本次促销活动的总结报告、促销品样品及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3、乙方务必出示与广告媒体(如:电视台、报社、广告公司)签定的合同、广告片、报刊的原稿及原件(开票单位为:________市_____________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和总结报告。若未出示者,甲方有权不予报销。
六、费用报销的期限与方式
1、一个季度报销一次,
第二季度
第一个月的一至________日为结算日。
2、甲方用等额的货款冲抵乙方垫付的广告和促销活动费用。
七、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并执行。
注:本广告投放合同仅针对_____________数码产品,原CD产品不计在内。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小区广告位事宜,经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金数额及缴纳方式:租金按块计算,每块租金为______元。共租赁广告位______块,总金额为______元整。合同签订时交清当_______租金,如需续约按双方约定,合同签订时交清租金。
四、乙方负责到城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办理广告发布等全部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广告内容的设计、制作、张贴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设计制作的广告应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门的要求,与市容市貌相协调,否则,由乙方负责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广告内容,由乙方负责审查、制作、安装、发布,但在发布前应甲方审查同意,广告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因广告经营造成工商、税务、卫生、城建等部门的处罚,均有乙方自负。
七、如遇甲方改建、扩建或规划,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退还乙方。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如数地发布商业广告,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按合约总金额的____%支付甲方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诉讼解决。
十、其他事项
1、如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造成广告位严重损毁不可使用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若甲方需要续租上述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此广告位的优先租赁权,须另行签订书面广告合同。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物业管理协议签订
1甲方使用区域为 座 单元,本单元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此面积与甲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协议》中所提及建筑面积为同一面积)。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在与《租赁协议书》签约同时与乙方签订《创业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物业费及其它
1甲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向乙方缴纳物业费(此费用不包含用户自用电费电话费网络费工作时间以外空调使用费等在内),物业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0.5 元/建筑平方米日。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即日将物业费( 个月),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及物业费保证金(相当于个月物业费)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共计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一次性支付乙方,并按乙方的要求办理各项手续。
3物业费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10日内,并在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由乙方退还给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扣除相应损失费或违约金,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物业费保证金不足以抵偿损失费或违约金,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在合同期内,甲方在乙方自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损失后,须立即将物业费保证金数额补齐至原数额。
4物业费为每 个月支付一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须于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物业费交到乙方或指定银行帐号。
5乙方开户行:建行清华园支行
乙方账户:
6其它费用:
甲方除须缴纳物业费外,还须承担下列费用:
(1)自用电费(1.0元/度)
(2)电话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
(3)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4)工作时间以外的空调制冷使用费(详见空调加时收费标准)
加时空调收费标准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32元收费,但最高收费不超过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每平方米0.1681元收费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时)1200元收费
d无特殊情况加时空调开启时间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关该房产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使用该房产协议区域及按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各项管理规章的实施。
3甲方有权向乙方投诉管理服务方面问题。
4甲方有义务
服从乙方的管理,同时甲方须保证其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遵守本协议及大厦的相关规定。甲方的雇员访客及其受甲方许可进入大厦内的人员在使用管理维护该房产过程中的失责行为违约行为侵害行为,均视作甲方自身的行为,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甲方置于该房产内财产的相关保险事宜由甲方自行解决或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下,未经事先通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态或处理紧急事项。需由甲方负责进行的维修,甲方应根据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拒绝承担此费用,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负责进行的维修,乙方应立即派人进行维修,由此对甲方置于该房产内的财产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7甲方进驻大厦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楼外及楼内公共空间墙面张贴设置广告标牌等,不得影响建筑物内外景观,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楼内公共空间。
8如果甲方对使用单元进行装修,应提前向乙方申请,经审核通过,并与乙方签订相关的装修管理文件后,方可施工。
9因甲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甲方应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失及后果。
10甲方不得在大厦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妨碍或侵扰其他用户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的一切协议。
11甲方有义务保持楼内整洁,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堆放货物或杂物。如发生上述情况,经乙方书面警告2小时内不予清理,乙方有权予以制止清理,并向甲方征收清除费。如甲方拒付清理费,乙方有权从物业费保证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公共空间,甲方须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请,得到乙方批准后,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点和存放期限统一存放。
12甲方不得在楼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进行任何危害楼宇和人员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购保险失效或使保险费增加的活动。
13未经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迁移或增大用电水装置或空调的负荷。用电量超过大厦提供的基本电量,甲方应交纳空调及超出部分的电贴费及相应的工程改造费用。
14甲方须服从大厦广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存放车辆。违反规定者,广场管理人员有权以纠正和制止。
15甲方有义务爱护使用单元和楼宇内外的一切设备设施,因甲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6甲方入住时对房屋有装修要求,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报送装修方案,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进场装修的施工队伍应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甲方退出房屋时,装修应保持完好,不得破坏或拆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7由于甲方系统设备出现故障而对甲方设备财产造成的损坏或损失,由甲方自行保险承担。乙方不予负责。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大厦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规章和收费标准违约处理标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日常管理运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2乙方有权检查视察大厦。乙方(或乙方授权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或在紧急情况)可以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该房内部各部分状态或采取各种措施处理紧急事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挡。
3如果甲方未征得乙方的'允许私自装修,或装修时违反装修规定,要求甲方将装修单元恢复原貌,由此发生的修复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管理者,乙方有权终止与其签订的一切合同并无偿保留甲方所付物业费保证金及利息,甲方装修期间,乙方有权进入装修单元,检查装修是否按规定正常进行。
4乙方负责大厦内部公共区域和外部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5乙方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乙方负责大厦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中所有高档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制定标准的操作程序,对有关人员定期培训。非由大厦或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不负责其维护维修。
7乙方负责大厦的绿摆绿化,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8乙方有权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规定的建筑物安装物以及公共区域摆放的货物或杂物,并向有关单位或人员征收清除费或违约金。
9乙方负责控制和安排大厦广场内所有车辆的停放,并有权拖离所有违反规则停放车辆。
10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员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1乙方应认真对待客户投诉,凡属管理责任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解决结果通知客户;凡近期无法解决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解释。
12乙方应做好各项配套服务。
13乙方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
2若甲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立即缴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缴付,甲方须按延迟缴纳天数,按每日1%的标准向乙方缴纳滞纳金;一个月未付,甲方的物业费保证金乙方不予退还。
3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进行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的改动,甲方须按原建筑物造成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甲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货物杂物或加建建筑物,乙方除有权向甲方收取清理费。
5若乙方在甲方未有违约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则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所收保证金;若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不予返还甲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情况,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响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或不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一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双方协议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区解决。
八附则
1若本协议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则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和乙方关于管理该房产和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以中文为准。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人: 授权人:
日 期: 日 期:
甲方(出租人):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 乙双方就贵阳市 路 号 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贵阳市 路 号附 号铺位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以下简称商铺,其位置参见附件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商铺建筑面积为_ _平方米。
第三条 商铺经营商品品牌名称为:_ _,经营范围为:_ ,营业时间为:按照甲方规定的统一营业时间。商铺经营的商品品牌经营范围和经营时间为甲方向乙方出租该商铺的前提条件,乙方承诺按上述前提条件租赁该商铺,其作任何的变更均须获甲方的书面同意,若变更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乙方还应取得该批准。
第四条 乙方承诺认可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及其收费,遵守管理公司对商铺的管理制度,按时缴纳有关管理费用。
第五条 商铺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_年_ _月_ _日至_ 年_ _月_ _日止。
第六条 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一)租金
1第一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2第二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3第三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4第四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4第五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二)管理费水电费
1.商铺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月 元/平方米收取,由租赁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2.自用水/电费按铺内水/电表行度计收,共用水电费则按商铺建筑面积分摊。
3.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均按月结算,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下月的租金管理费及上月水电费等费用。
4.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支付以上费用。
第七条 商铺装修免租期:甲方同意给乙方优惠免租期为 3 个月,即由租赁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商铺装修期:乙方保证于 年 月 日前进行装修, 年 月 日前装修完成达到经营条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已交付押金。
第 履约保证金和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履约保证金和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
2.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押金在合同期满时乙方不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并结清应缴费用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3.上述履约保证金不能抵扣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只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4.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在合同期满6个月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甲乙双方于签署合同当天,乙方总共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拥有重新命名商场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补偿,并不因此构成本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但甲方在行使该种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2. 甲方有权在预先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以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管理规章。
3.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商铺所需要遵守的合法规章。
4. 在本合同签订后,如商铺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甲方无须提前通知乙方,商铺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条款和统一管理规章的前提下,对其承租的商铺享有充分的经营使用权。
2. 租赁期满,乙方如有意继续租赁,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签约权。
3. 租赁期间,为节日装饰消防演习人防演习防灾检测房屋安全检测等需要,乙方应遵从甲方或有关单位的停业安排,在此期间,甲方视实际情况减免乙方的租金和各项应缴费用。
4. 乙方因经营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回复后,乙方结清所有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合同解除后乙方交付的定金不退还。
第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商铺给乙方使用,并承担商铺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
2.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3.根据需要对商铺进行建筑设施和消防安全检查。
4.有偿提供电力水力以及场内公用区域的卫生保安服务。
5.不干扰不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但在为乙方提供有关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助服务的同时,有权检查并督促乙方改进。
6.租赁期间,甲方除不可抗力及乙方违约外,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
1.保证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乙方应在签约后尽快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作违约清退,收回商铺,违约金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2款之标准计收。
2.租赁期内应当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合法从事经营活动。对铺内经营期间发生的失窃人身伤害经济纠纷等负完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3.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保证不改变商铺用途。
4.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买卖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业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5.将商铺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营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结构。
7.租赁期内或期满后,不得将所装修的固定附着物,如地板墙顶部装饰等拆除。租赁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该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8.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商铺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9.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其在承租商铺内的商品销售或服务质量保证的监控调解人。在经营期间发生消费者投诉,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调解处理。
10.乙方租赁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的当天内将商铺腾空,并将商铺大门等所有锁匙及商铺内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在完好无缺(正常损耗除外)可供使用情况下交回甲方,经甲方代表检查后,发出同意离场通知书。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携离在租赁期内商铺添附的一切装修固定设备设施和物件。若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己解除关系的租赁物业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和赔偿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30日内不领取搬出的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物业,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物业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提前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须将所有保证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月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每逾期壹日,由甲方按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直至乙方缴清所有欠费。逾期超过三十日的视作重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金的权益。
2在合同期内乙方延迟交付租金累计超出三次(含三次)以上,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第三次延迟交付租金的当月起计算至合同结束,在乙方应交付的租金基础上加收50%的租金附加。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及本合同第十七条除外),另一方有权按剩余租赁期租金和管理费的百分之二十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的,乙方逾期不交出商铺,甲乙有权要求乙方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和管理费外,还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和管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收取违约金。
第十九条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每逾期壹日,由守约一方按应缴金额的
千分之五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发生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交付使用及进场装修通知》规定的交付期限内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
2. 乙方不按租赁条件使用商铺,包括不按规定时间开业擅自停业连续三天及擅自改变经营商品品牌名称或经营范围等。
3. 乙方未办理手续擅自撤场。
4. 乙方擅自将承租铺位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经营。
5. 乙方违反商铺统一的物业管理公约营业制度消防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劝告仍不改正。
6. 乙方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达三十天。
7. 乙方在商铺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8. 乙方不按商铺的使用性质使用商铺,致使商铺受到损害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组成部分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三条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和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五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如不通知,则按原通讯地址发出的通知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出租方):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公章) (签名或公章)
签约代表: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公司(身份证)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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