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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章制度集锦(6篇)

来源:伴沃教育

医院规章制度集锦

  一、医院病房规章制度有何规定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二、医院乱收费怎么投诉

  医院乱收费可以可以去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如果证实确实是乱收费就会退费。

  不少人都遇到过医院乱收费、挂号难的问题,也遇到过一些食品安全卫生问题。那么可以通过拨打12320来进行投诉和咨询。

  据报道,目前已有20省市开通“12320”卫生热线,剩余省份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开通。

  为提高“12320”公众知晓率、使用率,卫生部12320管理中心20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面积的主题宣传活动。在“12320”卫生热线市民一日体验现场,记者看到20多个座席电话铃声此起彼伏。公众打进热线,既有咨询接种乙肝疫苗、怀孕时能不能养狗等健康知识的,也有投诉医院乱收费和挂号难等各种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问题的。

  三、发生医疗纠纷后医院怎样处理

  1、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的,用较通俗的语言做恰如其分的解释工作,以取得家属/患者的配合。

  2、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3、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

  4、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医院规章制度集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 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规章制度集锦

  为了使更好的为病人服务,特订立本行为守则,望本科室人员遵照执行。

  一、科室全体医护人员改变思想观念,彻底改变旧的医疗作风,树立“一切以病人,一心为病人”的服务理念,搞好医疗工作,同时每个医护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凡发生与病人吵架、骂人的扣发当月奖金的30。

  二、全体医护人员,必须服从科主任、护士长的领导,科主任带领全科人员切实搞好本科室工作,护士长协助科室主任管理好科室及护理部工作,协助科主任收治病人及做好住院病人的思想工作及了解动态情况,发现问题与科主任共同协商解决。

  三、加强科室内部团结,科室决不容许相互拆台,发现任何医护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科室交院方处理,本科室决不容许此种人存在。

  四、严格当班医生及经治医生管理责任制,凡住院病人及出院后需继续门诊处理的病人,当班医生要热心接待处理,并做好工作,发现推诿者,扣除本月全部奖金。经治医生对出院病人必须出院当天写本文,。好出院小结、诊断意见书,发现违规者,扣除当月奖金10元。

  五、科室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的分工责任制,科室现有医生小分组,科主任实行天天查房制,住院病人统一安排。

  六、科室建立严格的危、重病人讨论制度,经讨论可科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报医务科及有关院领导,或申请院内、院外会诊。

  七、把好医院病人病历、病志书写,科室采用责任主治及科室主任负责制,哪一关出现问题,医院制控办扣除的分数,科室追究责任到人。

  八、科室建立每月底的民主生活会,集思广益,科主任、护士长听取每位医护人员的各种反映,科室实行奖勤惩惰,每月奖金取消平均制,促进科室形成良好向上的风气。

  九、值班医生、护士,对所在值班室、公共卫生间,实行当天卫生责任制,科主任天天巡视,出现乱脏情况,扣除奖金5元,值班医生、护士,要对值班室及办公室的水、电按时开关,厉行节约。

  十、本科室实行考勤制度,护士、医生上班时要按时上、下班,签到不可代签。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医院规章制度集锦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医院人事相关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入职、培训、考核、定岗、离职、以及办理职工保险相关手续等人事管理工作。

  1、员工关系与招聘

  (1)负责编制医院人员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才信息网络、招聘渠道、人才数据库建立和管理;

  (2)负责新员工入职、试用期管理;负责建立健全人才测评标准和甄选流程;主持人力资源的录用、任免、调动、晋升、辞退等。

  (3)协助医务科、护理部审定医护人员的执业资质和技术职称;

  (4)负责编制、修订员工手册,并组织培训、签收。

  (5)负责单位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的规范管理。

  2、培训与发展管理

  负责编制医院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计划,制定员工激励并组织实施。

  3、薪酬和绩效管理

  (1)建立健全医院科学、合理的薪资体系及考核体系;定期组织对各类员工进行岗位综合评估;

  (2)负责员工劳动关系管理(社保、劳动合同签定、解除、离职转岗程序、员工档案);

  (3)负责员工基本工资核算;按医院的福利负责员工福利发放。

医院规章制度集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医院规章制度集锦

  为正确评价我院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我院工作人员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确定、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结合《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项内容。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敬业精神。

  1、对“德”的考核

  (1)考核政治思想表现。重点考核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

  (2)考核遵纪守法表现。重点考核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规,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医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3)考核医德医风表现。重点考核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医院和集体声誉。

  (4)考核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重点考核是否热爱集体,善于团结合作,严格要求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

  2、对“能”的考核

  (1)考核掌握基础理论的程度。重点考核是否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2)考核业务工作水平。重点考核实际工作,参照服务对象反馈的信息和业务成果,客观评价业务水平。

  (3)考核适应能力。重点考核是否有工作经验,能否根据社会及服务对象的变化,主动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应变能力,胜任临时任务和特殊工作。

  (4)考核管理能力。重点考核是否会制订符合规律、富有创意的工作计划,写出有借鉴意义的工作总结,能否开展工作,按程序处理问题,实行科学管理,有组织协调能力。

  3、对“勤”的考核

  (1)考核工作态度。重点考核是否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勇于承担有难度的任务,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任劳任怨。

  (2)考核服务态度。重点考核是否有服务意识,主动、热情、耐心开展服务工作,为服务对象着想,处理工作及时果断,办事讲信誉。

  (3)考核劳动纪律。重点考核出勤及工作时间的有效利用,是否出勤率高,有事请假,按时上下班,不中途离岗。

  4、对“绩”的考核

  (1)考核工作数量。重点考核本职工作任务是否饱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配合其他岗位工作的'情况。

  (2)考核工作质量。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发生。

  (3)考核工作效率。重点考核是否提前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职工作和其他工作,

  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好评。

  (4)考核工作效益。重点考核工作成果,获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获奖情况。

  二、考核等次和基本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次。

  1、优秀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对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医疗纠纷、差错的当事人,当年获得的学分不足25分的,参加学院组织的青年外语考试不合格的均不能被评为优秀。)

  2、称职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注意劳动安全,无责任事故。

  3、基本称职

  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能够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一般,基本能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4、不称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不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任务。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院规,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造成损失,产生不良影响。

  (3)不服从工作安排,拒绝接受工作任务。

  (4)不遵守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有10天以上旷工记录。

  (5)犯有错误受到医院行政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按《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三、考核方法、程序

  1、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各科室成立考核小组,按所定比例及要求对其人员进行考核。

  2、考核小组将考核的结果报组织人事处。

  3、组织人事处将各科呈报考核结果进行认真查对后,提交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最后的等次的确定。

  4、组织人事处将考核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分别通知到各科室,由科室反馈到个人,个人在年度考核表上签字。

  5、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同志,应在年度考核表上表明态度,并提出书面申请,交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反馈本人。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按《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执行。

  五、该制度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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