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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服装店管理制度(3篇)

来源:伴沃教育

精服装店管理制度

  一、店内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的管理。

  二、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表现:

  1、与顾客争吵,辱骂顾客。

  2、与顾客打架、斗殴。处罚:第一次:罚款五十元。第二次:开除

  三、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扣二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扣十元,超过三十分钟扣除当天工资,严重者予以开除。旷工罚款五十元,超过2次予以开除。

  四、员工上班前应将工装,工牌穿戴整齐,并随时保持工装整洁。(违者罚一元)

  五、上班时可浅淡化妆,不可浓装艳抹,不得披头散发。(违者罚两元)

  六、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不得吃零食(违者罚两元),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五元),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五元。

  七、上班期间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不得会客。(违者罚两元)

  八、卖场上员工尽量讲普通话,

  九、在卖场内确保正确站姿,不准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损店面形象的举止。(违者罚两元)

  十、员工应对自己负责的区位卫生进行打扫,并保持全天整洁,。每月末扫除一次(违者罚二元。)。

  十一、员工上下班必须在考勤机上签到签退。

  1:做全天班的员工早?前签到一次,晚后签退一次即可。因当天上班时间不能及时赶到而临时请他人暂代一下班的,则本人来后必须先签到,然后代班者方能签退。

  2:迟到(早退)超过一分钟开始记迟到(早退)。

  3:一个月内忘签到(签退)一次按迟到(早退)五分钟内处理;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二次每次按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处理;一个月累计忘签到(签退)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当天工资。

  4:因已迟到(早退)而有意不签到(签退)则另行处理。

  十二、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十三、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

  1、针扎应: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

  2、小跑服务。

  3、顾客进门必须使用欢迎用语打招呼。(违者罚二元)

  十四、店组长发现部属有违规行为不予以及时纠正和不进行记录的,则与该员工承担相同处罚,超过三次则撤销店组长职务。员工必须服从店组长管理及安排,否则店组长可上报负责人进行处理,行为严重的可由店组长向负责人建议辞退。

  十五、员工之间要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一个人当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乐同担。风雨同行。店组长不准随便难部属,不准随便呵斥部属。应该尊重和助店内每一位员工。

  十六、半班员工不得请假,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组长不得与店员换班。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组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换必须及时做好货品交接工作。如本店需要加班,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十七、收银台与仓库除负责人员,他人不得入内。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违者罚五元。)

  十八、每天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按失物正常销售价在责任班次所有导购工资中平均扣除。月底进行全场盘,如有责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销售价由全体导购赔偿。仓库失物则由仓库负责人员按正常销售价赔偿。

  十九、每天员工要对店铺的形势进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工作心得和月总结。

  二十、如屡次违规定者从严处罚,经劝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辞退。

  二十一、辞职:试用工应提前二天。正式员工应提前十五天、店组长需提前一个月向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春节前后各一个月内不得辞职(以上违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履行以下手续方可领回工服保证金(xx元,收银员xx元):

  1、归还员工牌;

  2、归还所领道具;

  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装损耗按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工作未做满半年扣除xx元)。

  二十二、店铺于每天分准时营业,晚打烊。

  二十三、正式员工在本店购物凭指标可享受七折优惠,具体如下:

  1、工作时间满1个月有购买一套当季服饰的指标,工作时间满半年以上即拥有一年分四季各购买一套服饰的指标。

  2、指标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否则作废并给予相应处罚。使用指标购物时需通知组长,并经负责人同意。当季指标未使用可累积到下一季,但最多累积不超过二套。

  3、特价和促销商品不在优惠范围内。

  4、服装店员工规章制度

  1、服装店人事制度

  细则:招聘,上岗,离职,休假,晋升等等内容

  2、服装店货物制度

  细则:以客为先的执行理念,惩治规则(打闹,聊天,等),现场工作,旺场工作(安排),进入货(卖)场工作流程等

  3、服装店执仓制度

  细则:盘点流程,盘点数据,盘点日期,货品进出流程,新品学习内容,滞销分析内容。

  4、服装店账物制度

  细则:文件的负责人,交接制度,财物的管理流程(营业款收取),店铺物品申请(需求)

精服装店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本店的消防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精服装店管理制度

  1、上班时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2、工作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武装带扎紧。

  3、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手机、锁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4、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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