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装店员工守则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店主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4)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5)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难顾客。
6)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7)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8)员工应恪尽职守,非经核准不得阅览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数据或传播不确消息。
9)员工有违反上述准则条例的,将依据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2、服装店员工的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齐、清洁、头饰要与工服、发型搭配得当。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妆标准化妆,不可留长指甲。男同事不可留胡子。
3)如果有体味者,要适当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净、整洁,不能有异味。
5)店员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3、服装店工牌与工服
1)工服是店铺的形象。在规定穿工服的时间内,员工必须统一穿工服。如员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损或丢失,须按规定进行赔偿。
2)工作时间内必须佩带工牌,员工要注意个人的仪容仪表。
3)员工在离职时必须退回工服,如果没有退回,须按六折赔偿。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5)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着工服的,初犯者处以口头警告,严重者处以书面警告。
服装专卖店日常规章制度(扣分制度)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店长正常工作时间至,一个星期内店长须亲自上好双休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全天班,如发现不在岗者一天扣3分,双休日调休者扣5分;(暂定为每分10元制罚款标准,以下同)
2、因事外出,店长须先签到再外出,并事先填写店铺人员离岗登记表,如发现未登记或不符合实际情况者,一次扣5分(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外出);
3、如需休息,店长可以自行安排(双休日、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除外),一个月允许调休两天,但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上报公司批准方可生效,如发现店长未经申请自行调休者,一次扣5分;
4、每天早上开店时间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开店,如延迟2分钟扣3分,4分钟扣4分,以此类推;
5、店员如需调班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通过书面的形式向所在店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班,违者一次扣5分;
6、上班时间店员如有私事离开卖场应得到店长的批准,同时填写人员离岗登记表,每次离岗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如未登记或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发现一次扣3分(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外出);
二、卫生及仪表标准
1、平时保持店铺整体卫生整洁(包括地面、货架、收银台、仓库、橱窗等),一经发现问题,店员各扣3分,店长扣6分;
2、所有员工保持个人卫生,身上无异味,工装干净平整,未达标者扣3分;
3、所有女性导购员上班时间须化淡妆,眉毛及指甲须修理整齐,长发须盘起,短发不遮住眉毛及双耳,一经发现未达标者,一次扣5分;
4、工作时间所有人员须统一着装(包括工作服、鞋、胸牌等),不允许随意穿着外套、衬衣或马甲,以上违者一经发现,一次扣3分;
5、工作时间所有工作人员不允许坐着,不允许在店铺内吃饭(可以在仓库内进餐),一经发现一次扣3分,店长扣5分;
三、服务规定
1、凡顾客或公司工作人员投诉专卖店服务水准不到位或导购员服务不热情的,一经查实,一次扣5分;
2、在销售过程中,须前后面带微笑完成专业导购语言:“欢迎光临专卖店”和“欢迎下次光临”;未执行者或做不到位者,一经发现,一次扣3分;
3、销售流程必须按导购员守则要求去做,违者一次扣3分;
4、凡系顾客试穿过的商品须恢复出厂时原样,如检查仓库发现商品未恢复,全体员工一次各扣3分,其中店长扣5分;
5、认真处理售后服务问题,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如售后问题处理不当引起顾客投诉者,过错在我们自身,一次扣5分;
四、陈列标准
1、平时样品陈列不到位,样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样品售出没有重新出样者,违者一次扣5分;
2、卖场样品必须每半月更换一次新样品,如:上半月39码(男)左脚,下半月更换右脚;下月应是40码左脚,以此类推。如发现未执行者,一次扣导购员3分,其中扣店长5分;
3、货卖堆山,出样一定要丰满,每个一米二左右的货架,一次女鞋须出样八个,男鞋出样六个以上,如发现未执行者,导购员一次扣3分,其中店长扣5分;(样品不够可以重复出样,样品柜可以分片区由专人负责)
4、凡新到商品未上柜或仓库商品出样不全,本人负责的样品柜中样品出现质量或装饰品有问题者,一经发现,一次扣导购员3分,其中店长5分;
5、陈列样品须呈系列化,同样款式不同颜色要一起陈列,未达标者一次扣3分,其中店长5分;
6、换季时展台及橱窗不得陈列过季或特价商品,违者一次扣5分;
7、公司所有季节性的宣传品,如:吊旗、P0P等须及时执行到位,违者一次导购员扣3分,其中店长扣5分;
8、平时须保持陈列装饰品干净整洁,不得有陈旧、污浊、破损、过季,要经常进行调换,专卖店要自行保存一定数量的装饰品,未达标者将扣店长5分;
9、橱窗陈列须体现品牌特色和季节性的产品亮点,每星期必须换橱窗陈列,店容店貌、卖场氛围、音响效果和仓库整洁等必须达标,其中有做不到位者,扣5分;
10、卖场音响、灯光、门头灯光(按导购员守则的门头灯光开启时间表)须按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其中有做不到位者扣店员3分,其中店长5分;
五、学习要求
1、及时召开早会、晚会(导购员在5人以上每两天开一次,人员在4人以下每星期开一次),每次会议须作好会议记录,开会期间每位到会人员必须发言,没发言者扣3分,会议记录由店助执行,未做到位者扣5分,没有及时开会扣全体人员各3分,其中店长5分;
2、店长每月召开一次所有员工服务技巧培训,让每位员工了解专卖店的销售情况,同时了解本地的鞋服流行趋势,违者导购员扣5分,其中店长扣10分;
3、所有卖场须有报刊架,如没有要尽快向公司申请,每个专卖店至少要订一份报刊,没做到位的专卖店扣店长10分;
4、所有促销活动店长必须组织导购员对活动内容进行深入了解与熟悉,每位顾客进来导购员及时作好宣传工作,做不到位的各扣3分;
5、店长须及时填写公司下达的各类表格,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传,如有漏报,扣5分,拖延时间者发现一次扣3分,工作日记(每日必须写工作日记)到下月5日之前必须上交,未上交者扣5分;
六、其它要求
1、店长每天须将销售额存入银行,不允许有任何借口(遇到不可抗拒事件必须电话联系上级),违者扣20分;
2、店长要及时、灵活处理各项涉外事件,如工商税务部门、物价部门等各种检查,如出现问题要及时联系上级,有问题不上报扣3分;
3、店长须及时合理调整库存,在保证销量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库存,库存超出公司规定数量的扣5分;
4、店长须对新聘导购员进行培训,新聘导购员未经培训上岗的扣店长3分;
5、如未经上报擅自调整产品价格或随意打折的,一经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6、导购员赊销、动用本店铺商品或挪用,店长及领班未及时上报,如经发现一次扣5分;
7、负责商品进库出库工作者,发现问题及时向店长或公司上级反映,未及时调整者扣5分;
8、所有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在卖场吃东西,违者扣3分,店长或店助听之任之加倍扣分;
9、上班时间严禁接打手机,违者扣3分;
10、实行个人提成之店铺,所有工作人员销售时,必须严格按照先后循序执行,如发现有抢客之现象,扣当事双方各5分,店长(店助)10分;
11、同事之间必须保持应有的礼貌
1、目的
确保与质量有关的员工具备质量意识和必需的知识、技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事产品生产和服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3、职责
3、1总经办负责编制《定员编制表》;
3、2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各部门编制《岗位职责》说明书,人员招聘;
3、3企管培训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3、4各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草拟岗位职责说明书,负责岗位培训计划的实施。
4、工作程序
4、1人力资源需求的确定
4、1、1总经办于每年的12月制订或修订下一年度的公司定员编制表,作为人力资源的总依据。
4、1、2人事行政部组织编制并审核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即《岗位职责说明书》。
4、2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员的配置
4、2、1公开招聘贴合岗位工作标准的人员,经培训、试用和考核合格后,准予上岗。
4、2、2在职员工可经公司考查或自行申请调整岗位,经试用和考核合格后准予换岗。
4、2、3实施在职培训,考核到达岗位工作标准要求,准予留岗。
4、2、3对上岗人员进行追踪管理,定期公布员工综合水平,对不贴合岗位要求的予以下岗培训或淘汰。
4、3教育和培训
4、3、1新进人员培训
a、新进人员报到时,人事行政部应就实际人数研究给予集中或个别培训,其资料包括:公司简介、管理制度、安全礼貌、质量要求、福利待遇等,并保留记录。
b、新进人员送交用人部门后,部门主管应指派干部或资深人员指导各项作业,必要时可安排至相关部门实习,使其尽快进入状态并熟悉必要的知识技能,并且要按照跟踪考察制度的要求,分别落实跟踪考察表的填报。
c、试用期间用人部门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数量、业务知识、提高速度等方应对其进行考核,并记录于“试用期员工考核表”中。试用期满后,交人事行政部登记存档。
d、新进干部试用考核,必须经总经理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核准。
4、3、2在职员工培训
a、人事行政部每年12月20日前,须拟订出“年度培训计划提纲”,呈总经理审核后,发企管培训制订“培训分月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b、送外培训(称称外训)
按计划外训或临时性外训,受训人员应填写“外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核后,逐级签核,经总经理核准后发企管培训部,按《外训管理规范》办理。
c、内部培训(简称内训)
内训为厂内开课,讲师以内部管理干部兼职为主,外聘为辅。具体事项依《内训管理规范实施》。
4、4特殊工种(电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检验人员及相关的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特殊工种人员名册》。
4、5在职员工受训记录由企管培训将其登记于“员工培训卡”内,并将所有受训记录表单存档。
4、6培训结束后,企管培训部应利用“培训意见调查表”做调查,总结出原因、采取对策,在下一轮培训中改善。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所在商场管理制度,遵守公司《员工手册》的各项要求。
2.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轮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服从店主及店长领导,完成店主、店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绩效。
4.同事间和睦相处,遇事不推诿,不意气用事。
5.对待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工作期间保持愉快精神,和气待人,让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6.每天作好店面货品整理,陈列货品需精心搭配和摆放,每周周四替模特更换衣服一次,
7.保持店面整洁,每天晚上下班前打扫卫生和拖地,每周周一进行店内玻璃、衣柜、等的清洗。
8.每星期一、五模特衣服及高柜货物调换一次。
9.妥善保管好客人财物和店内货品,谨防小偷。
10.个人私人物品需妥善保管好,放在顾客看不到的地方,并在当天内带走。
11.爱惜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与支出,杜绝浪费现象。
12.在店内手机关闭铃声调震动,有客人时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当班时间尽量不要有朋友探访,特别是不要逗留在店铺内,影响销售。
13.严禁私用、盗窃公司货品及其它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4.非经同意不得阅览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数据或传播不确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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