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
入馆文明守则
1、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校园卡等入馆借阅或读书学习。 2、凡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3、进馆读者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共同维护图书馆的借阅秩序和读书环境。 4、本馆实行开架借阅。如读者通过监测仪发出鸣叫时,请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5、禁止在馆内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一切危险物品入馆。 6、本馆提供饮用水,请节约用水。 7、请保持馆内安静、整洁,禁止喧哗,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请勿抢占座位。 8、读者的包、袋等如需存放在储物柜中,请租赁储物柜。 9、储物柜仅供读者入馆时存放包袋用,存放时请取出现金和贵重物品,如有遗失,责任由本人承担。
10、请爱护本馆图书、报刊和设备,不得随意涂抹、刻划、搬移、挪用,如有损坏,照章赔偿。
11、请正确使用网络和计算机,请勿违章上机操作。 12、遇到特殊情况时,请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指挥。 13、请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
图书借阅规则
馆藏文献是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宝贵财产,其所有权归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并受相关法律保护,爱护文献是每位读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一)借还书注意事项:
1、读者入库选取图书时,不得随意乱插乱放,阅后不打算借出,可放在书架一旁的指定位置;若需借出,则到借书处办理外借手续。
2、读者借书时请仔细检查图书,如发现图书有撕页、切割、写画、污损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由工作人员登记。否则,在还书时若发现有上述情况,则视为该读者所为,将照章赔偿。 3、读者应妥善保管图书,严禁一切损坏图书的行为,杜绝图书遗失。若有违规现象,照章赔偿。
4、还书时,读者必须将书交到工作人员手中,等待工作人员检查完毕、在系统中归还后方可离开(读者可在借还书处看到工作人员操作还书的全过程)。
5、丢失校园卡时,读者应立即到收费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如果因没有及时挂失,造成图书馆损失,后果由读者本人承担。
6、本馆设置的触摸屏检索机,请读者予以爱护,妥为使用。
7、教职工调离、毕业生离校前,必须清还图书,如有违章、罚金等情况,需交清赔款、罚金。否则图书馆将拒绝在调离、毕业手续上签章。 8、下列文献资料不外借,仅供馆内阅读、复印:
(1) 当年的报纸、期刊及博硕论文;
(2) 价格昂贵的书、字、画、参考工具书、外文图书及典藏图书(教师因教学科
研需要可借阅);
(3) 特藏文献以及正在修补的图书。 (二)借书册数与借期
学生每次限借图书5册,期限为60天; 教师每次限借图书8册,期限为60天。 (三)图书续借:
读者所借书刊到了归还期限,确因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或未读完而无法按时归还的,可于图书到期前在网上或携书来本馆流通大厅办理续借手续。每册图书限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60天,续借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有过期图书或有逾期款的不能续借。 (四)还书逾期处理:
1、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逾期不还者,系统将暂停其借书权限;
2、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如在寒暑假,系统自动将还书日期延至开学后的一周内,超过一周按逾期处理。寒暑假具体放假时间以学院通知的假期为准。
违章处理办法
1、违章携带书刊出馆
读者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图书、报刊出馆,一经发现,除收回原图书、报刊,停止其借书权限半年外,并处以该图书、报刊原价10倍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将在图书馆内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院系(或单位)。 2、校园卡违规使用
(1)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一经发现,除责成转借者和借用者检讨外,将停用借阅权限一个月,转借者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冒用他人校园卡入馆借阅书刊,当即收回该证,并酌情处罚。 3、损坏桌椅、书架、触摸屏检索机、电脑及网络等设备,照价赔偿。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图书馆
2011年8月1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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