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高洪亮,赵继福 (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总站杨木林镇国土资源所,吉林辽源136300) 摘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村民合理建设住宅,节约利 用土地面积。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所占用土地的比重较大,且分布零散,因此如何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如何使农村土地得到充 分利用,是现在乃至将来所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管理;高效利用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一O432(2014)一06一O5—1 宅基地管理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比较复杂的问题,而且具 供最为优质的服务。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组织相关人员进 有一定的历史性。在落实解决方案的过程中要从客观实际出 行沟通交流,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责任分配与落实。对于登记 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科学化的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 发证工作要严格审核,一定要保证发证的准确性。登记人员要 理,从而促进有限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对提报资料进行详细审核,确定申报资料的合法化;三是坚持 1强化计划用地。控制乡镇建设规模 发证到户原则。发证到户并且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 对于农村用地要有整体规划。完善农村土地管理机制,按 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村宅基地变更登记工作,要做到变更一个 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编工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来控制用 登记一个落实一个,充分发挥地籍档案在宅基地监管上的作 地总量,合理对可利用土地进行布局,合理整顿村民点的数 用。 量、范围以及用地规模,一切开发建设要以保护耕地为前提。 4科学规划农村建设用地 2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 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 农村建设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一 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 味的寻求规模大肆建设,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村民根据 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 国家的相关规定有计划的向乡(镇)以及其他中心村集中。我 平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 国农村建设用地遗留的问题是农村村点分布广,随意性较强, 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 自然村不能集中靠拢,所占区域较大,土地浪费严重。对于城 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 市规划区内的农村住宅建设,要集中修建村民住宅小区,避免 进。 出现城中村现象,同时也可以有效避免进行二次拆建。对于农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严格执法 村住宅建设还存在房屋的二次建设现象。在农村房屋二次建 5.1加大宣传力度 设较为普遍,在原有房屋所占面积的基础上扩建,或者移到其 要加大对国家土地资源政策的宣传,让人们了解相关最 他区域进行建设(其中包括占用耕地)。这些现象体现了农村 新资讯,深入到人们群众中去,广泛实行宣传教育,开展地方 建设用地缺乏规划性,不能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合理建设。 培训活动。同时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 3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传教育活动。 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以及规范审批程序是老生常谈 5.2完善监管制度 的问题,但是从农村宅基地建设的发展来看,审批程序与制度 加强监管制度,有效控制不合法建筑的产生,切实做到把 不够完善,所以完善审批制度和审批程序需要具体落实和细 农村住宅建设纳入到日常监管之中,尤其是城乡结合处要重 化。 点监管。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宅基地,并且要严格审核宅 3.1加强审批管理 基地的申报条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居民严禁发放土地证。 各个相关部门要适应农民住宅建设的特点,进行严格把 控,提高工作效率,执行便利农民的原则。 参考文献 3.2加强对审批条件的把控 【1】李国宏.乡镇土地管理的主要问题和建议Ⅱj.浙江国土 坚决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面积必须在规定建设面积之内, 资源,2008,(07). 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要坚决给予反对。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2 J汪先平.当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研究[D J.南京师范大 统一制定农民住宅的建设面积及其审批条件。对农村宅基地审 学,2007. 批条件的把控,有效的限制了农村房屋倒卖和翻建扩建等行为, 作者简介:高洪亮,东丰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总站杨木 对农村土地保护以及促进土地的利用率起到了积极效果。 林镇国土资源所,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的规划与 3.3加强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 利用。 对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如何准确有 网络出版时间:2014—4—3 13:11:45 效的对宅基地进行登记,笔者有以下几个建议:一是提高登记 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22.1186.S. 人员素质。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核心,依法行政,为农民提 20140403.】31】.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