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
考研考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市政工程标准化施工学习样板—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施工工艺(图文结合)

来源:伴沃教育


市政工程标准化施工学习样板

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施工

雨污水工程标准化施工

1.1工艺流程

1.2 沟槽开挖

1.2.1 测量放线

施工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放出管道中心线、开挖边线、坡脚线及检查井位置;设置高程控制点,直线段每 10m一点,曲线段每 5m一点,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测量放线

1.2.2 沟槽开挖

1.2.2.1 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无设计要求时,需满足下表要求:

1.2.2.2 沟槽临时堆土或其他施工荷载应不得影响其他建筑物、管线、 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各种设施影响使用、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 0.8m,高度不应超过 1.5m、堆土不得超过设计堆置高度。

1.2.2.3 开槽施工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堆土距沟槽 边缘不小于 0.8 米,且高度不应超过 1.5 米。沟槽开挖断面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沟槽挖深较大时,应确定分层开挖深度,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 200-300mm 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槽底局部超挖或发生扰动时,超挖深度不超过 150mm时,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实度。

1.2.2.4 如果雨(污水、渠)管底设计高程高于原开挖面或管顶高程高于沟槽深度,需要按反挖工艺施工,至少回填至管顶以上 50cm 方可进行开挖施工,即先回填再开挖。

1.2.3 成槽要求

1.2.3.1 大断面深沟槽开挖时,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2.3.2 成槽要平顺,底部高程、槽宽及放坡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2.3.3 成槽底部不得有软基或积水,底面要平整、坚实,地基承载

力不应低于设计及规范要求,当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地基

处理;

1.2.3.4 成槽后五大责任主体单位联合验槽。

1.3 管道基础

沟槽验收合格后,按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进行管道基础施工。若管道基础为原状土地基时,超挖地基按沟槽开挖相关要求处理。

(1)管道基础的材料、厚度、压实度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要求原状土、砂石基础与管道外壁间接触均匀,无空隙;

(3)管道有效支撑角范围必须用中、粗砂填充插捣密实,与管底紧密接触,不得用其他材料填充。支撑角回填时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必须全过程监控。

1.4 管道敷设

1.4.1 管节敷设前应满足下列条件

(1)各类管材进场时需有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及质量证明书等,使用前应复检合格方可使用。混凝土管外观检查时若发现裂缝、保护层脱落、空鼓、接口掉角等缺陷,应修补并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管道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管道敷设。

(3)柔性接口的钢筋混凝土管、预(自)应力混凝土管安装前,承口内工作面、插口外工作面应清洗干净.。

1.4.2 管道安装

(1)承插管插口插入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

(2)各类管节采用柔性连接时,套在插口上的橡胶圈应平直,无扭曲,正确就位。

(3)管道安装需直顺,遇曲线或弧度时在井位处应合理转角。

(4)管道安装完成后轴线、标高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