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员 工 宿 舍 管 理 规 定
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清洁整齐、宁静的生活环
境,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根据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入住员工必须遵守,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为公司服务,工作,且在人事部办好相关入住登记手续。
第二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在职员工宿舍,一旦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开除)时,应于离
职日起领工资前,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否则按20元/晚收费(包
括新入职员工若不上班最晚不得超第二天搬离)。
第四条、宿舍由宿舍长担任,其工作任务如下:(宿舍长每月补助:20.0元)
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合理分配床位,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负责监督各员工的日常行为规范是否违反第六条规定。若有违反报人事部处理。
3、将本宿舍成员的合理化建议及需报修的内容汇报人事部(宿舍内报修所需费用,
除自然损坏外,其它由宿舍成员支付或确定当事人承担);
4、负责公司宿舍的安全,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做好预防工作,并不定时地对宿舍进行检查;
5、定期组织舍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好宿舍除“五害”(蚊子、苍蝇、老鼠、蟑
螂、臭虫)工作。
6、监督员工是否违返住宿规定,若有违反及时上报人事部处理。
第五条、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
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原价赔偿。
第六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宿舍长派遣与监督。(违者罚10-50元/次)
2、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违者罚100-200元/次)
3、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4、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违者罚500元/次)
5、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易燃、违禁物品等放置寝室。(违者罚100-200元/次)
6、个人卫生要保持清洁(严禁换洗衣物堆积引起异味)。(违者罚10-50元/次)
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违者罚10-50元/次)
8、宿舍内不得留宿亲戚,朋友、异性客人。(违者罚100元/次)
9、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违者罚10-50元/次)
10、垃圾(污秽、废物、烟灰、烟头)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不得乱扔。(违者罚10-50元/次)
11、入住员工,按人事部分给的宿舍入住。自己不得私自更改寝室,若有更改须经得人事部批准。(违者罚100元/次)
12、贵重物品应避免存放于宿舍内,违反规定放入室内以致丢失,责任自负。公司不予赔偿。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按规定公司承担水:5方;夏天电费30度;冬天电费20度电标准使用,如超出,水电费由宿舍内员工平均分摊。(若浪费者承担当月超用所有费用)
14、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违者罚款100.0元/次)
15、晚上最迟应于11点前返回宿舍,最晚不得超12点关灯就寝,为避免有早睡习惯员工,10点后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不得做出影响他人睡眠的事情。(违者罚10-50元/次)
16、公司主管和相关管理部门人员每月检查宿舍2-5次。住宿员工不得拒绝。如发现宿舍
内脏、乱、杂,按情况(该宿舍员工每人罚10元/次)。
第七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月发现三次(按第七条规定处于3倍罚款、并扣
工资30%自动离职)
1、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2、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3、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5、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八条、 有偷窃行为者。 发现一次,自动离职,并扣除当月工资。情节严重者,谴送
公安机关处置。
第九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
保安人员检查。
注:本制度于2012年9月2日更正并开始严格执行。望大家共同遵守!
深圳市英特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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