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信息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
队
年月日
我市驾驶人考试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成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自主报考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支队扎实推进落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措施,现已取得阶段成效。
一是全面实现驾驶人自主约考。支队自年月率先开展驾驶人考试自主预约试点工作,于年月日起各科目全面实现了自主预约,不受制于驾校,社会普遍反映良好,截至月日,通过自主预约参加驾驶人考试约万人次。二是按期施行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自今年月日起,支队正式启动施行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工作,目前自学直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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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中,截止月日,共受理自学直考申请业务笔,核发学车专用标识份,支队车管所已对辆经检验合格的自学用车出具检验报告。三是全面贯彻实施新部令。支队驾管所严格落实执行新部令的各项规定,依法办理各项业务,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全面放开驾驶证异地补领、换领、审验,按照规定受理上肢残疾人和单眼视障人员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落实将每年体检年龄由周岁调整为周岁,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全面做到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异地流转、业务就地办理,数据内部传递、群众一次办成,实现新部令相关便民惠民举措全面落地。四是严格执行与驾校及社会考场脱钩。支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没有举办或参与举办驾驶培训机构;严禁民警及其配偶、子女以任何形式经营或参与经营驾驶培训机构。五是严格实行考试监督评判。实现考试过程音视频实时监管,执行汽车类科目二、三考试随机分配考生分组、考试路线、考试车;落实考试员在考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按规定时限存储音视频;通过远程监控系统加强对县(市)车管所小型汽车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监管。六是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目前已由市公安局报请市政府为支队单列招录文职人员担任小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随车安全员,待招录的文职人员到位后,支队将取消驾培机构教练员担任科目三随车安全员。七是进一步提升考试能力。今年月日,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利用社会化考场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同时,建议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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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财、物上予以大力支持,进一步推进下放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工作,并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县(市)试点承担小型汽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业务,方便群众就近考试。八是进一步推行考务公开。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考试计划、考试场地、考试员和约考结果,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候考区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自今年月日起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截至月日,已接待入场参观考生约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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