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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来源:伴沃教育
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SX-MP-018 版 号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资料 修改状态 页 数 A 0 4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本版修改记录 (如制度修改,填写修改信息) 修改状态 日 期 修改原因及内容摘要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制: 批准: (公章) 日期: 日期: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和治理。包含各部门及其下属生产车间的事故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和治理。

3职责要求

3.1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检查治理遵循“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3.2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进行监督和管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认定评估和治理方案评估,负责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定级和治理方案,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安全检查。

3.3各部门主管等管理人员应按本办法要求定期对所辖范围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按本办法要求经常性对责任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

3.4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治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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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委员会对全公司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3.5财务部负责落实隐患治理所需费用的支付工作。 3.6采购部门负责隐患治理所需物资采购工作。 4工作要求

4.1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分类: (1)综合安全检查 (2)日常安全检查 (3)季节安全检查 (4)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具体内容见检查表格。 4.2事故隐患的范围

4.2.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2.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2.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2.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4.2.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4.2.6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

4.2.7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4.2.8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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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事故隐患排查和报告

4.3.1安全委员会每年组织各部门对公司危险源辨识分析调查的结果进行及时更新。

4.3.2所有的隐患排查应填写《事故隐患排查/安全检查记录表》存档备查。

4.3.3各部门主管每月带队组织对所辖范围进行事故隐患排查,主管每周带队组织对所辖范围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每天对责任区内的安全进行检查。

4.3.4各部门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经公司事故隐患排查小组进行认定评估后,报总经理审批确定。

4.3.5各部门定期将事故隐患排查的情况,报安全委员会汇总各部门的情况报总经理。

4.3.6安全委员会每半年、每年对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和年度,向各部门、总经理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并由总经理签批。

4.3.7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当组织下属有关岗位、人员进行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3.8事故隐患应每月上报公司上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4.4事故隐患治理和验收

4.4.1一般事故隐患由各部门经理或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指定隐患治理责任人,立即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4.4.2在对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时,各部门应采取有效的监控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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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防范措施,防止治理期间事故的发生。

4.4.3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由各部门治理责任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部门总监审核签字并报安全委员会备案。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治理。

4.4.4排查中或日常检查发现的、个人报告或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人员整改,对无法整改的应制定预防措施或编制治理方案,安全委员会备案。

4.4.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隐患所在单位向安全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安全委员会参与或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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