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2期 No.2 第32 f 口
(140 )
SOUTH CHINA POPULATION
南方人General Vol. 2017No. 32140
对发达地区0-3岁儿童托育服务市场的调查与思考
----以南京市为例!
李沛霖!、王晖!、丁小平\"、傅晓红\"、刘鸿雁1
(1.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081; 2.南京市卫生计生委,江苏南京610059)
[摘要]
身处经济发达地区的南京市,在
0-3岁儿童托育服务方面开始了系列探索,具有以市场为主,
卫计主管、联席审查、市场运作、以奖代补等特点。其中有一些成功的、普通适用的经验,如:扶持 社会力量办园,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联席审查会议制度'设立专项基金,以奖代补并对资金使用跟踪 监管;通过普惠性早期发展服务进行社区体验等。此外,南京及全国其他地方还有一些共同面临的问 题与挑战,仍需国家在政策和财政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与投人。
[关键词]南京市;0-3岁儿童托育服务;托育机构
[中图分类号]C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13 ( 2017 ) 02-0071-10
―、问题的提出
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是否生育二孩成为社会热议话题。研究显示,家庭生育行为受到 诸多因素影响,照料压力、养育成本、女性职业发展,以及追求生活质量等因素,对生育意愿和 生育行为的约束有所增强。我国目前大多数家庭,特别是城市工作生活比较紧张,生育二胎压力 比较大,精力不够(王培安,2016)。在考虑生育时群众谈到最多的是“养不起”、“工作太忙没 人照顾+(王军,2013;庄亚儿,2014;郑真真,2015;刘鸿雁,2016;靳永爱等,2016)。根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生育意愿调查的结果,因为经济负担、太费精力和无人看护而
育第
二个子女的分别占到74.5,、61.1,、60.5,。全国首个“二孩家庭日”暨二孩家庭关键数据发布 会的调查显示高达86.5,的家庭将“没人照管”列为生育二孩的最大困难。据上海市科学育儿基 地2014年的调查,73.4,的祖辈是孩子的主要带养者,但在祖辈带养中,有48.1,的祖辈是处于 “无可奈何”带养的窘境,“绝大多数母亲休完产假就上班了,特别是高龄产妇的上一辈不少年事 已高,难以再带养孙辈+(顾晓红,2016)。
社会上和媒体上发出了“二孩时代”的压力不能都交给家庭的呼声。一方面是家庭和社会对 公共托育服务的强烈需求,一方面是托育服务供给的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数据,
①[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卫生计生委*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课题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7-01-10
[作者简介]李沛霖,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儿童早期发展、人口与经济;王晖, 中国 口与发 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生殖健康;丁小平,南京市卫计生委副主任;晓红,南京市卫计委; 雁,中国人口与发 中心员, 方& 、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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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托育服务短缺非常严重,0-3岁婴幼儿在我国各类托幼机构的人托率仅为4%,远低于一 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其中,中国城市3岁以下儿童的人托率不到10%;上海市妇联的调查显 示,需要婴幼儿托管服务的家庭占到了 88.15%,其中有73.75%的家庭希望托管点设在社区里, 但是各地群众人托期望与当地实际人托比例差异较大,供需缺口严重。孩子在人园前无人照料已 经成为制约部分家庭不愿意生育二胎的重要原因,城市地区对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更加 突显(王晖,2016;顾晓红,2016;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彭薇,2017)。社会各界发出了“公 共托育”期
各
的
。
而实际上,托育服务的问题并不仅于此。我国在0-3岁早期教育、儿童福利方面的政策法规 处于空白阶段,公共托育工作缺少规划,缺少专业性专题性的法规保障落实,行业标准的滞后,托 育机构卫生状态仍有待提高等诸多问题都制约着托育服务的发展(连光利,2012;王晖,2016; 刘中一,2016;彭薇,2017)。
为了解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课题组前往南京、沈阳等五个地区调研城市家庭3岁以下婴幼 儿托育情况以及托育服务需
,对托育服务工作的趋势、成果、挑战等进行系统调研。其中,
南京市在托育服务方面的发展较早,具有相对成熟的经验,成为调研的重点。
二、南京市托育服务的现状
南京市市场经济发达,在全国来看属于居民收人水平较高的地区。在历史上,南京有较好的 早期教育的基础,是近现代中国儿童早期教育的发源地,早在1929年就创办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 儿童早期教育机构一
南京鼓楼幼稚园。南京还是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之地。2011年,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重视0+3 岁儿童早期发”,明确由卫生计
牵头,各部门共同协助推动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
调研组前往玄武区、栖霞区、秦淮区等地,召开了相关部门座谈会、9家托育机构座谈会、 15户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座谈会,并单独访谈了婴幼儿家长4名,实地走访各类型托育机构7 家。当前,南京市托育服务市
大致如下。
1.托育市场需求巨大
此次调查发现,婴幼儿父母希望把孩子送到托育机构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i 一是单纯的养 育,如与祖辈育儿观念冲突、祖辈身体不好或在外地无法帮带孩子、自己工作忙没有时间带孩子 等;二是希望孩子的能力提升。如接受更为专业的早期教育、在托育机构培育社交能力、与小伙
。有几位孩子妈妈表示因为无人带孩子或者与老人育儿观念冲突需要自己教养孩子等
原因而辞职成为全职妈妈,也因此表示不愿意再生育二胎。更有妈妈表示,周围的二孩妈妈基本 已经全职在家。对于流动人口来说,托育需求更加迫切,因为2-3岁正是婴幼儿构建人生安全感 的重要时期,如果与母亲分离,孩子会产生严重的母婴
,如果有条件父母都希望把幼儿
带在身边。接受访谈的大部分幼儿家长及托育机构老师均表示,2岁以后是最佳的人托年龄,如 果幼儿年龄过小容易导致母婴分离不利于孩子心理健康,而且托育成本更贵,收费会更高,家长 也难以承受,因此大家普遍认为接收幼儿的最低年龄为1.5岁或2岁。
说到对托育机构的要求,参与访谈的父母表示希望有充足的室外活动空间,最好离家比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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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业和爱心的师资,有监控摄像能随时了解孩子的情况。大家普遍对公立幼儿园的托班表现出 较高的信任度,对民办的托育机构信心不足。
2. 托育机构相对不足
南京市的托育机构按照属性分为幼儿园办托班和社会机构办的托育机构两大类。按照托育方 式可以分为全日制、半日制和计时制等方式。2013年为规范托育机构,南京市对托育市场进行了 一次清理和整顿,部分不合规机构被关停或自动退出。2013年,早期教养机构共318家®,其中 具有全/半日制的托育性质机构268家,公办园61家,占22.8%;民办园(包括社会力量、私人办 园% 207家,占77.2%。民办园总体数量比2011年时减少35.4%③。这些托育机构中,大部分集中 在六城区等人口密集地区,郊县较少。托育机构共招收8731名0-3岁幼儿,有不足5%的婴幼儿 家庭进人了托育机构(其中84.6%的婴幼儿进人了民办园%,而在2011年时则有近13%④的婴幼儿 接受了托育服务。
整顿之前的2011年是一
的市场,则婴幼儿家庭对托育服务
的市场需求比例应不低于13%,从清理整顿前后的数据对比可见,社会上对于托育服务的需求强 烈且未被满足。但是在缺少监管的情况下,托育机构鱼龙混杂,无证经营及不合规的机构较多, 全
0-3 儿 的
。
从收人情况看,城区托育机构全日制学费为1000-1800元/月,招收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儿童 和保障房小区的托育机构学费一般为600-700元/月,由于0-3岁的托育在人力物力安全方面的要 求更高,因此费用会比同等条件的人园(3-6岁)费用更高,但低于育儿嫂的费用。以某省级示 范园为例,0-3托育费用为1800元/月,3-6
园费用为864元/月。市场上的育儿嫂工资大概
为4500元/月左右。当前的托育机构收费标准与调查中家长的心理价位基本一致®。
3. 从业人员有待规范
2013年,南京市318家托育机构共有从业人员2704人,其中专任教师占56.7%,保育员占 22.9%,其他工作人员占20.4%。持有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等资格证书的人员达到52.6%,无证 从业人员占47.4%。从业人员与婴幼儿比例大概为1& 3.2,保育员与婴幼儿比例为1& 14。目前 南京市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普遍重视对教师的培训,56%的机构每周至少对教师进行1-2次, 31%的机构达到2-3次的培训;教师近五年来参与的最高级别培训以省内培训居多,达50%。但 培训主要为机构自行组织,培训人员多为机构内部人员,依次为机构管理者或培训师,幼儿教育 专家培训仅占31%。
三、南京托育经验模式的特点
南京托育服务建立了“政府指导、部门监管、市场运作、社区组织、家庭参与”的工作机制,
② 数据来源于《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013)》。③ 数
根
《南京市0-3
幼儿
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011)》、《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13)》、《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016 )》综合整理分析得出。
④ 该数据结合《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016 )》和调研数据综合分析得出。⑤ 托育 均含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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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计生主管、联席审查、市场运作、以奖代补等几大特点。
1、 统筹协调、分工到位、责任落实。南京市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由17个部门组成的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协调小组。各区也均成立协调小组,研究建设指标,细化配套政策,制订 推进措施,落实任务分工。明确了目标任务,各区区长向分管市长递交《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2、 卫生计生委主管,联席审查。人口计生部门是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增 设婴幼儿发展处专职负责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分别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经营性托育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在审核工作中,对于所需备案材料和常见有问题事前告 知。在审核登记上建立联席审查制度,由区级卫生计生委召集各部门齐聚现场,同时进行现场审 查和协调,申请者可免于奔波于各办事机构,使得托育机构在办证时少走弯路,极大了方便了群众办事。
3、 市场为主,政府引导的服务模式。针对南京市场经济和民营经济发达的特点,鼓励社会力量进人托育服务市场,形成社会办园为主,政府引导的服务模式。吸引了一大批具有献身婴幼儿 发展
的有
,
南京
市场
成了
理
、
多样、各具特色,能满足各类家庭多层次需求的托育机构,有效减轻了政府负担,成为一种可行 的特殊的PPP模式!。
4、 以奖代补,鼓励社会办园。市委市政府出资2000万元,设立&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均 等化促进工程”奖补资金,专项支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对审查合格的机构根据规模不同一次 性奖励3-20万元奖金,以弥补民营机构在创办初期经济困难。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公立幼儿园的托班,大都隶属于幼儿园,教师待遇、生源、声誉等各方面的情况均较好,没 有场地、餐饮、消防、办证、人园衔接等困难和压力。托育机构面临的困难,主要集中反映在民
。
1.托育机构创办过程艰难,缺乏顶层设计导致各部门政策协调困难
由于托育服务行业的特殊性,人行门槛较高,托育机构在工商或民政注册后取得营业执照后®,
⑥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 aPPP 政府部门 营企 够充分利用各自的,政部门的 责任、规划、协调能力与民营企业的 、资金和管理效率结合到 。PPP模式具有以 点:消除费用的支,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促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政府部门 部门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公共 营各的,合理分配风险。 落实《政府工作 》“推广政 资合作”、“发挥好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 公共产品供 的作用”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联合发《 推 发性金支政 资合作有工作的通》,发挥发性金 作用、推 PPP项目利实施等工作提 体要求。⑦ 创立 ,要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营利性机构在工商注册,民办非企业机构在民政注册以获得营业执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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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到主管部门卫生计生委进行登记备案,再取得公安(消防)、卫生、食品药监、物价、住建等许 可后,获得营业许可证,方可营业,涉及部门多,许可条件比较严苛,每一个许可证的获取难度 都要高于其他行业。南京市建立了联席办公制度方便群众办证,但尽管如此,由于涉及部门和整 改内容较多,办证和整改周期至少需要半年,如果评审不合格,尚需等待半年以上。这期间所付出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非常高昂。
由于缺乏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很多部门的政策无法相互协调,导致登记备案过程和后续环节 困难重重。以消防许可为例,一些民政许可的房屋地点,由于无法设立消防通道而难以通过消防 评审。如房屋许可,很多 办园,但房屋并非小区建设时配套设计的,所以没有专门
的
,只能在公共场所活动,给幼儿带来很多安全隐患。又如
许可,托育机许可要
、
、 、 、
、 消 ,
较高
难
, 多
制 此
改 半
, 个
部门 由
的
, 但
比较 难。 难
记备案 ,
后 的
,部门的政策措施也难以配合,比如《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确定的减免税收等政策由于缺乏配套措 施,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实现。
2、托育机构房租和人员成本高,运营压力大
托育机构前期投人主要在装修和硬件投人上。特别是托育机构装修要求选用环保材料,消防 安全要求级别较高,因此会比其他行业投人大。调研结果显示,托育机构根据场所、所在地理位 置、装修及定位的不同,前期投人大概需要30-130万。
托育机构的日常运营成本主要集中在房租和人员费用两个项目上,主要是民办机构压力较大。 尤其托育机构不能在地下室、不能在超过三层的高楼,必须利于改建消防通道等,适合场所难求, 租金更高。房租大概在6-30万元/年不等!,成为托育机构运营中最大的支出和困难所在。为扶持 社会机构办托育服务,南京市政府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评估优秀的托育机构进行5-25万的奖 补,区(县)政府进行配套补贴,以帮助民办托育机构度过创业难关。尽管如此,托育机构仍然 表示运营压力非常大。
从人员费用来看,教师工资一般在3000-5000元/月(含保险),生活保育员等工资在2000- 3000元/月。一般而言,房租和人员费用两项支出大概会占到托育机构运营总成本的70-80%。此外还有购买桌椅、绘本等支出项目,由于幼儿玩具等损耗较大,更新速度快,支出也不容小觑。 托育机构作为政府机构的合作伙伴,往往还承担着每年为辖区内的0-3岁儿童提供每年4次免费 体验,或者需要提供低价位亲子活动。虽然部分区县政府会购买服务或者提供相应补贴,但是往 往难以弥补这部分支出的成本,甚至有亲子园因为这项服务导致亏损。
此外,民办托育机构存在着天然的招生劣势。婴幼儿身体和心理抵抗力较差,加之人托不属 于义务教育,只有家长对民办托育机构满意和放心才会前来人托,因此生源浮动较大。特别是托
⑧民办托育机构有的由区政府、街道或者社区提供场地,免费或者收取6万元左右的房租;有的在城乡结合部或者 保障房小区,租金在6万元左右;的租用商业大楼 ,租金比较昂贵,大概在20-30万元,房
运营
的主要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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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机构一般招收孩子较少,因此生源的不稳定也会导致收人波动较大。特别是同等条件下民办机 构托育费用高于公办园,并且公办园的托班因为有对接幼儿园,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家长更愿意选 择公办幼儿园人托,导致民办机构在招生方面处于劣势。
总体说来,托育机构准人门槛、前期投人和运营成本较高,但是费用回收较慢,头两年亏损情况较为常见,盈利期一般需要五年左右,属于产出投人比和利润率较低的产业。从办园难度看, 依次为纯民办机构、有政府扶持的民办机构、公办民营、部门系统幼儿班托班、教育系统公办幼 儿园托班。社会化机构本质是私企,逐利是其本性,在没有政府大力支持的情况下,如果经营不善或者机构负责人奉献精神不足,极容易倒闭,没有利益驱动的运营也无法持久,市场退出率很 高。
3、 从业人员职业标准缺失,人员流动大
目前国家颁布的法规中没有关于3岁前托育与指导人员的师资要求与标准。但是3岁前婴幼 儿处于生长发育快速成长期,自我保护性差,3岁前的托育工作更需要的专业性和科学性。目前 托育机构的师资一般用育 、幼儿
,均不能满足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的行业资质要
求®。
没有专业职称评价体系和培训机制,教师发展空间受限,无证上岗现象比较严重。一方面由 于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科研滞后,
府层面没有0-3
期发展从业人员的培训标准和内容;
另一方面也没有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师资队伍的质量难以保证。
从从业人员收人来看,56%教师月收人在3000元以下,但有41%的教师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 小时。待遇偏低极大地挫伤了托育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教师流动性大。31%的教师从事婴幼 儿早期发展工作时间少于2年,90%的教师至少换过1次工作,30%教师换过3次,40%的教师换 过4次,难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既不利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和教师的自身发展,也不利于行 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4、 法规尚不健全,服务管理标准不统一
国家及各地对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缺少相关法规和规范;早期发展的理论和体系繁杂、 没有课程设置规范和从业人员资质标准,开展工作时受到种种制约,缺乏相应的手段和办法。加 之缺乏顶层规划和对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能的界定,相关部门的实际运行难以统筹协调,托育机构 的日常管理和监管不到位。
社会办园标准、师资准人、培训教育、监督考核等制度也不健全,社会机构以公司名义在工
⑨
目前,对婴幼儿保育机构教师资格的认定主要参照2003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育婴员国家职业标准》件中将此 划为
等
:育 、育 、高级育婴师,资格 的 在 条件方面对于 、方面的较低。另一方面,在
格的
过程,一
机构的
流于
,
加 通过考试并获
格
。这两种格在
机构从的
较为常见,从实际情况看,育 主要是针对0$3
儿生活照料、
理和教育,主 是进人,进人家庭,主服务对是儿。幼儿 主要是针对3岁以上幼儿的教育,
育的对是幼儿本身,育
和幼儿 0-3
幼儿期的
。
从
有幼儿园
格 和育 也
地
0-3岁婴幼儿期
和
。
⑩ 本部
%
0-3 幼儿期
情况
2016》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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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CMK
对发达地区0-3岁儿童托育服务市场的调查与思考
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居多,还有相当部分机构没有履行任何申办手续。在查处和取缔无资质机构过 程中无执法依据,执法成效不明显®。
五、讨论与建议
1、 加快法制与规范建设,建立统筹协调和联席审查机制
对于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及早期发展服务体系,尚没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和政府职能定位, 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可依,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互相推倭等问题无法解决。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相 关法律,完善顶层设计,明确服务的内容和规定,促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和托育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明确的是,托育服务是一项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努力、相互协调的公共服 务,绝非是卫生计生委或者教育部门以一家之力可以解决的事情。
建立常态化的统筹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卫计、教育、民政、妇联、公安消 防、人社、工商、食品药监、财政、发改委、住建委、规
、城管、政法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共同
组成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协调小组,并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增设婴幼儿 发展处专职负责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在审核登记过程中建立联席审查和现场办公制度。
2、 扶持社会力量办园,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各企事业以免费或极其低廉价格为职工提供托儿所等福利性服务。后 来随着国有机构的部分社会职能分离,托儿所逐渐退出各企事业单位。近年来,随着社会和市场 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全面两孩的放开,群众对于托育服务回归的需求日趋强烈。无论是在全 国还是南京市,早期发展机构中社会力量都成为了主力,市场化方式必将成为主流。与常见的早 教机构不同,对于市场来说,托育服务仍然还是一种处于发展初期的幼稚产业,具有巨大的需求 和潜力,但是基础和竞争力都比较薄弱,市场淘汰率极高,是需要政府的适度保护和扶持的新兴 产业。
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明确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和监管。设立$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 均等化促进工程”奖补资金,专项支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补助,减 免税收、硬件投人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早期发展机构,减轻社会办园成本,引导托育 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奖代补的优势就是激励市场机构积极运作,当行业发育成熟时,以市 场运作为主,逐步减少或取消补贴,政府履行监管职责,适时退出。
0-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及消防等事关婴幼儿安全的方面须严控
把关,可以放宽的方面尽量给予群众方便,定期进行执业资格校验和专项检查。
3、 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多元化、多层次的托育服务体系(1)纳人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托育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将发展托育机构建设作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重要举措,帮助职工尤其是女性职工实现
工作和家庭平衡。制定针对既是就业者又承担抚幼人群的政 ,包括:落实婚假、产假、育
儿 、
育儿 等,
定
、
工作 间。
⑪根据调研情况和《南京市0-3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情况汇报2016》综合整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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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将托育机构纳人新建小区规划,作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做到与其他 建设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鼓励社区改造或者重新安排闲置房屋等方式积极向普惠型托 育机构提供合适的场地,让婴幼儿能享受居家附近的服务。可以通过减免税收、资助等方式鼓励 有条件的单位或
或引人托育机构,提供可信赖的、灵活的托育照料服务,为职工特别
是女职工解决工作与育儿的冲突。
(2) 将幼儿园向下延伸一年,0-2岁由家庭、社会和专业托育机构共同参与
婴幼儿 同年
的
和
的规 , 构建
、
的托育服务
。
0-1岁婴幼儿,无论在生理还是心理上都还处于母子依存阶段,无法脱离家庭和母亲,适宜以居 家养育和人
为主,以育儿嫂、社区体验等多种方式作为
。
1- 2岁婴幼儿,可以逐渐进人亲子依存阶段。适宜以居家养育、社区体验为主。在享受家人的同 , 步的社
验。
育的
可以
托育和
育
合。
2- 3岁婴幼儿,有了一定的社交需求,适宜居家养育、托育相结合,为人园做好衔接准备。 隶属教育部门的幼儿园在办托班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建议幼儿园向下延伸一年,将2-3岁托育 服务纳人幼儿
。
(3)
托育机构和
机构
合的
、
期
服务
托育机构以满足托育和照管功能为主,辅以儿童早期教育的功能。早教机构以早期教育功能 为主。根据教育理念和需求层次的不同,建立高端型、普惠型、托底型和免费型等多种层次的托 育和早教机构。政府重点资助托底型构。对于流动人口和低收人家庭也要满足他们人托的需求,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看护点审批标准。
4、探索职业化培训体系,促进从业人员长期稳定发展(1) 逐步完善婴幼儿早期发展从业人员的准人制度
0-3婴幼儿托育机构的师资水平直接决定了婴幼儿早期发展的质量,研究符合0-3岁婴幼 儿早期发展工作特点的职业标准,严格准人及日常考评考核机制。从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专职 教师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证,保育员等必须持有保育员证及其它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 于不达标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
(2) 加强从业人员的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
鼓励高校和托育机构开展合作,高校开设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专业,为托育机构输送优秀 的专业人才,托育机构为学生提供实习基地。对在职的专职教师,有计划地组织旨在全面提升业 务素质和学历层次的脱产进修。从长远考虑,这种培训虽然在时间、经济投人都较大,但对0-3 岁婴儿教育健康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具有十分巨大意义。建立在职培训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职 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提供参与式培训,通过现场观摩、共同讨论、名师指导的方式把教学理念在 实践中升华。严格监管,避免培训流
式。
(3) 提高从业人员待遇,减少人员流动性
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通过完善职业规划、加强能力建设、理顺晋升通道、提高工资待遇 和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对从业人员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减少教师和保育人员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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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服务人员梯队的稳定性。
5、启示
当前,南京市0-3岁托育服务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其中一些成功的经验值得全国和 其他地方参考和借鉴,如:出台系列规章制度,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和联系审查制度;规范管理, 严把准人关,强化事前事中监管;设立专项基金,以奖代补并对资金使用跟踪监管; 性
早期发展服务进行社区体验等,
一些普通适用、值得推广的经验。
但是南京市模式是与其民经济发达、城镇化率较高等特点相适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分不 开,具有其难以复制和照搬的地方。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还需要政府进行更大的投人,依托居家养 育和人
的
。
另外,南京及全国其他地方还有一些共同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如缺乏国家和省级层面的顶层 设 、 和
的 规, 人员
化
系,
建立
的托育服务
系 ,
的
和
。
[参
考文献
]
[I]刘 鸿雁.〇~3岁儿童托育服务与全面两孩政策专题论坛[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6 (11) %[3]王晖%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需求亟需重视[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6 (11) %[3]刘中一.多措并举加强0~3岁幼童托育工作[J].人口与计划生育.2016 (11).
[-]佘宇.打破公办园与民办园界限创新学前教育服务供给模式[)].现代人才.2014 (2).[5]顾 晓红.“公共托育”期待相关各方搭把手.联合时报[/].2016年11月10日[6] 彭薇.二孩时代”的压力不能都交给家庭.解放日报[/].2017年1月18日
[7] 庄亚儿.当前我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一基于2013年全国生育意愿调查[J],人口研究,2014(38).[0]靳永爱,宋健,陈卫.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中国城市女性的生育偏好与生育计划,人口研究[J],2016 (6).[9] 郑真真.从家庭和妇女的视角看生育和计划生育[J],中国人口科学.2015(2).
[10] 王军.生育政策调整对中国出生人口规模的影响一基于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的视角[J].人口学刊,2015,37(2)[II] 王培安.论全面两孩政策[J].人口研究,2016 (1).
[12]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1月全面两孩政策工作进展专题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http://www.nhfpc.gov.cn/xcs/s3574/201701/7ea4310bf0f7450aaf91d104e02e5dcf. shtm[13] 新浪网“中央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专题总汇”
http://news.sina.com.cn/ c/z/fkehzc2015/2015.10.29[14] 连光利;蒋竞雄;宫丽敏;王惠珊.我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现状调查[J].中国妇幼保健.2012 (11).[15]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1]44号)》[S].[16]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的意见(宁政办发[2012]105号)》[S].[17]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5号)》[S].[10]《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口计生委 < 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5 )>的通知(宁
政办发[2014]65号)》[S].[19] 《市政府关于转批市人口计生委 < 南京市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宁政规字
[2014]5 号 》 [S].[20] 《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均等化促进工程实施办法(宁人口计生委[2014]39号)》[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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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2期 南方人口
[21]
《关于印发 <南京市0
-)岁婴幼儿保育机构资质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口计生委[2〇14]41
号 J
[S].
[22] 《关于印发&南京市0-3岁婴幼儿保育机构设置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宁人口计生委[2014]42号)》[S].[23] 《关于印发&南京市新设立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标准*的通知(宁卫基妇[2013]17
号 J [S].[24] 《关于印发&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南(试行)*的通知(宁人口计生委[2013]30号J [S].[25] 《关于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宁人口计生委[2012]89号J [S].
Analysis of the Child Care Services for Children Aged 0-3 in the Economically Developed Areas:
A Case Analysis of Nanjing
LI Pei-Hn1, WANG Hui1, DING Xiao-ping2, FU Xiao-hong2, LIU Hong-yan1
1.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of China, Beijing 100081;2.the Commission of Public Health,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Nanjing 210019
Abstract: Nanjing’ s child care services for children aged 0-3 has been in the front rank in China and has built up a child
care service system guided by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supervised by the joint conference, operated in the market mechanism, encouraged by awards instead of subsidy ’ policy. Some measures in Nanjing boast of the adoption in other places such as the support of social funds to running nurseries, th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and joint conference for monitoring and inspection, Specific funds for nurseries in the form of awards instead of subsidies, the open and inclusive service experience for the residents in the communities, etc. The paper points out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facing the child care services.Key Words: Nanjing, Child care service for children aged 0-3, Nurs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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