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总经理直接领导本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3、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
4、把劳动安全工作列为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定期(每月或每季)召开会议,研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按时参加上级矿管局组织的每月安全生产调度会、培训和其他有关活动,并及时传达矿山职工。
5、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6、建立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并支持其开展工作。
7、组织制定矿山劳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规章制度,制定合理的采矿方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制订防范措施。
8、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死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
则处理事故,并制定防范措施。
9、组织本公司每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工作。
10、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11、负责组织制定矿山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矿山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和恢复矿山安全生产秩序。
12、随时掌握矿山的安全、生产和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以及工人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或事故及时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3、加强对各职能部室、采矿厂、选矿厂、尾矿库(坝)等单位教育和管理,充分调动每个部门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4、抓好矿山职工的生活、卫生及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分管矿山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抓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必须依法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坚持贯彻“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及工程项目“三同时”的
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和工程建设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企业所属单位和职能部门对上报上级部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将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5、协助总经理(常务副总)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矿山重大生产工程事故隐患的整改。
6、协助总经理或常务副总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认真落实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10、组织并参加矿山事故现场抢救及恢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三、分管矿山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的行政工作分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工作负责。
2、根据公司的生产实际和安全状况,合理地制定每月的生产计划安排,并全程监督执
行。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如:设备管理;供应、销售;人力资源;工程(基建);以及分管单位和部门等)。
4、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分管供应、销售的应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劳动保护用品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造成的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上报总经理及安环部。
6、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
7、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8、定期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动态,及时解决安全存在的问题。
9、分管的生产工程的应贯彻“三同时”的原则。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各项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其他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的行政工作分工,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分管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如:设备管理;供应、销售;人力资源;工程(基建);以及分管单位和部门等)。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分管供应、销售的应保证供应的原材料、设备、备品、配件、劳动保护用品等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造成的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负责分管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上报总经理及安环部。
5、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动态,及时解决安全存在的问题。
8、分管工程(基建)的应贯彻“三同时”的原则。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各项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公司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
作规程的行为进行抵制、纠正。
3、检查监督公司行政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和配合总经理或常务副总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协助行政部门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与矿山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的制定。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6、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依法保护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7、监督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进行监督,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矿领导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的贯彻执行。
9、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的权利,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纳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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