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贯彻执行、实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标准、规范、操作规程。
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新工艺、新设备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
四、负责组织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安全部门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五、负责文明工地、标化工地的创建工作,实现年度省、市级文明工地目标、指标。负责实现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目标、指标。
六、负责安全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检查。
七、负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督促处理,并提出鉴定意见。
八、负责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实施。
九、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表扬推广好的安全生产经验,批评处罚违规人员。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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