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有权对国有⼟地进⾏征收,其中的⼟地就包括国有划拨⼟地,与此同时,被征收⼈可以因此获得相应的补偿,那么,国有划拨⼟地被征收该怎样赔偿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有划拨⼟地被征收该怎样赔偿
国有划拨⼟地被征收后,权利⼈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三种,具体为: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民政府对被征收⼈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如何确定
根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保障权利⼈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当国有划拨⼟地权利⼈的⼟地被征收后,可以根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向政府申请房屋价值、临时安置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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