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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临时用电监理细则(范本)

来源:伴沃教育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专项监理细则

一、项目概况

一般工程概况 二)工期安排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本工程合同金额:0.00000000000元 中标资质: 有限公司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委托合同及工程承发包合同; 2、本工程监理规划;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3号文; 7、《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文; 8、国家颁布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 9、《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98;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2; 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13、《建筑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JGJ33-2001; 14、现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规; 15、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三、临时用电工程特点及技术质量标准 (一)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的特点

用电点多不能集中管理,临时移动使用经常出现,临时用电无证操作现象频繁出现,由于存在临时用电的安全特点,直接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用电安全系数降低,给临时用电安全增加了管理难度,所以要把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放在重点控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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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施工临时用电的技术质量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的质量标准。 四、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控目标

总体工作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监控工作目标:

1)无工伤死亡责任事故。

2)无电力杆线破坏等社会影响较大事故。

3)安全教育培训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特种设备检测合格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五、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内容 (一)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管理

1、用电组织设计

本工程凡独立用电的工点或集中使用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均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 ① 工程概况与现场勘探描述;

②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 现场施工用电(动力+照明)和生活用电负荷统计表; ④ 根据统计结果选择变压器;

⑤ 根据统计结果设计配电系统(配电线路、配电装置、接地装置),选择配电箱、开关等电器容量、规格,选择导线(电缆)截面,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⑥ 设计防雷装置; ⑦ 确定防护措施;

⑧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

3、编制要求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单独编制,不能与其他施工组织设计在一起编制; 4、临时用电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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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持有效证书)编制,经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等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进行报验;如果有变更,应及时补充有关的图纸资料。

5、编制、审核及审批

(1)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对于小型工地(指现场临时用电设备5台或者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可不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要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且也须经过“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二)临时用电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管理

1、电工要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指直接操作用电设备人员)要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暂停使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该关门上锁,设专人管理。

3、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好妥善处理后进行。 4、接临时用电电源或临时用电故障停电处理时,要由2人进行,做到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停电开关箱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识牌,同时加锁。

(三)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要建立的技术档案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及修改用电组织设计资料; (2)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3)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4)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5)定期检查(复查)表;

(6)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7)安全技术档案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电工工作记录可由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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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临时用电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各工段每季不少一次检查。检查时要检测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

(9)建立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回复手续。 六、临时用电监控手段

依据监理规划编写,监控手段应包括:方案审查与批准、过程检查与控制、关键部位及工序旁站、巡视、见证试验与平行检验,临时用电安装架设施工验收等。

1、临时用电安装架设完工后施工单位做好自验后,报监理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行。

2、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与批准应列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本细则需要对哪些方案进行审查,或者直接予以批准。

3、安装架设过程检查与控制要列出检查与控制的重点部位和内容。 (1)控制架空线路的架设高度要符合标准,特别是跨越道路的高度不能低于标准要求。

(2)架空线路的架设安装必须使用标准电杆或标准构架,使用经试验合格的绝缘子,按标准安装架设。

(3)电线、电缆接续处必须按标准接续,保证牢固可靠,防止松动,铜铝接续严格按设计要求接续。

(4)配电柜(箱)必须接地良好,接地极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规范标准。 (5)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接续作业,上下电杆使用脚扣,不能使用其他物品登杆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是持电工证的电力人员。

(6)送电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合格后,方可在空载的情况下进行试送电,再试送各分闸开关,最后带负荷试送各分闸开关。

4、关键部位及工序旁站应根据旁站方案编写,明确旁站的部位、工序、旁站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出现问题后的解决方法等。

5、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安装架设期间巡视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1)巡视检查内容;就是安装架设过程检查与控制的重点部位的六条内容。 (2)巡视检查时间;就是安装架设过程检查与控制的时间,在此时间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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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以下控制①认真审核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②跨越道路的高度,应该在卸杆前和立杆前控制电杆的长度,③电线、电缆接续时必须按标准接续,在接续作业开始进行控制,④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接续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⑤电力工持证上岗随机检查控制,⑥送电前必须经过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监理执行报验。

6、见证试验与平行检验按验收标准的规定写明试验检验的部位、频度、方法以及有关检测仪器等。

七、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和职责与权限划分 1、职责划分

总监办自组建之初就明确了各岗位的安全监理职责,强调全员参与安全监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1)总监是本监理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分管安全的副总监及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向总监负责,对本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安全监理工程师向总监负责,对其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4)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参与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2)负责编制安全监理专项细则,参与编制临时用电监理细则; (3)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4)发现临时用电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参与处理。 5)监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根据项目监理机构岗位职责安排,在分管业务范围内,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专业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 (2)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2、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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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查验各项人员证书、材料设备安保资料等 由总监任命安全监理师 明确工作职权和责任 协助编写安全监理规划 或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工作正常开展。督促逐级安全交底工作等 检查临时用电的施工是否按设计施工。在运行中对使用的用电设备和人员的操作及使用,进行巡视检查和监督 记录临时用电施工和运行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审阅签署各项安全资料 对临时用电施工专项方案、目标与现场安全开展情况进行比对。寻找用电隐患点,对隐患点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存在所有隐患。 定期开安全会和开展定期或用电的专项安全检查,查来安全隐患抓好整改,检查安全整改落实情况。 对用电未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问题,敦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的较严重安全隐患,责成施工单位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认可后实施 工程竣工开好用电安全工作总结会议 八、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一)架空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控制

1、架空线路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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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在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生活设施、料棚及堆放杂物;

(2)在建工程及脚手架周边与架空线路最小安全操作距离(1KV以下)不小于4m;

(3)施工现场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1KV以下)交叉时,架空线路垂点与路面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

(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1KV以下)边线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5m;

(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5m; (6)当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火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外防护设施宜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搭设,不宜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防护设施的警告标志必须昼、夜均醒目可见。防护设施与架空线路(≤10KV)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7m。

(7)不允许在任何带电的电线路下,装卸脚手杆和钢筋或超长的物品,还不能做洒浇水和点火活动,防止造成触电事故的出现。

(8)架空变压器台,要在上下梯子处和靠近人行道侧挂设“高压危险请勿靠近”“和高压危险请攀登”标示牌,地下变压器台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围栏(墙),墙外在四周设置“高压危险请勿靠近”标示牌,围栏门必须加锁。

2、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 3、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

4、雷雨天气不能在电线路下及附近作业和避雨,避免雷击和触电的产生。 (二)接地与防雷控制

1、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同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外电线路一致。

(2)在专用变压器三相五线制供电TN-S接地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须与PE线相连;如果进行为三相四线制,N线必须通过总RCD,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RCD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系统;通过总RCD的N线和PE线之间不得做电气连接;重复接地线要与PE线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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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与N线相连接;PE线的规格:S≤16 (5m㎡),16m㎡<S≤35 m㎡(16 m㎡),S>35 m㎡(S/2)。

(3)相线、N线、PE线颜色标记:相线L1(A)/L2(B)/L3(C)相序为N线为淡蓝色,PE线为g/y双色线。

2、保护接零

(1)TN系统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部分做保护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气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

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保护管、钢索、起重机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等;

6)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7)潮湿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2)TN系统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部分可以不做保护接零:

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干燥房间内、380v及以下电压的电气装置金属外壳;

2)安装在配电柜、控制柜金属框架和配电箱的金属箱体上且与其可靠电气连接的电气测量仪表、CT及电器金属外壳。

3、接地

(1)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工作接地电阻不得超过4Ω,不超过100KVA的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工作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Ω。

(2)TN系统中PE线在配电室、总配电箱以及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都要做重复接地;每一处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不得大于10Ω。

(3)接地装置:

1)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极和接地母线; 2)不得用螺纹钢做接地;

3)接地母线应用2根及以上并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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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接地极可以用角钢(δ≥4mm)、钢管(δ≥3.5mm)、光面圆钢(φ≥4mm)。

4、防雷

(1)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钻机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的金属结构,当在现场防雷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时,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机械设备上的接闪器长度为1~2m;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动力、控制、照明、通讯线路要采用钢管作保护管,并与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屏蔽、等电位)以防止雷电侧击。

(2)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Ω。

(3)做防雷接地的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要满足重复接地的电阻值要求。 (三)配电线路控制

1、架空线路

(1)架空线路须采用绝缘导线且敷设在专用电杆上。 (2)导线截面的选择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1)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3)三相四线制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N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4)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铜线≥10m㎡,绝缘铝线≥16m㎡,跨越铁(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绝缘铜线≥16 m㎡,绝缘铝线≥25m㎡。

(3)架空线载在一个档距内,每层导线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线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只能有一个接头,在跨越铁(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架空线不能有接头。

(4)相序:动力、照明在同一横担上水平(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N、L2、L3、PE;动力、照明在二层横担上,上层(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L2、L3,下层(面向负荷自左至右)L1(L2、L3)、N、PE。

(5)架空线路档距:≤35m;线间距≥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间距≥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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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架空线路最大弧垂距地面距离: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铁道7.5m;架空线路电杆与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1.0m,与铁道边缘水平距离:杆高+3m,与建筑物边缘水平距离4、5m。

(7)架空线路须有短路保护。 2、电缆线路控制 (1)配线方式

电缆须采用三相四线制或三相五线制线路,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须采用五芯电缆(y、g、r、淡蓝、g/y双色线)。

(2)电缆截面

1)计算负荷电流不大于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 2)线路末端电压偏移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3)三相四线制的N线和PE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N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3)电缆敷设

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不许沿地面明敷设;埋地应采用铠装电缆。 (4)埋地电缆控制

1)埋地深度≥0.7m,并在电缆上下左右侧敷设不小于50mm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砼板等硬质保护层;

2)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引出地面从2m到地下0.2m处,必须加防护套管(套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3)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在地面的接线盒内;

5)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 (5)架空电缆控制

1)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2)敷设高度符合架空线要求,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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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采用熔断器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导体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1.5倍;采用断路器做短路保护时,其瞬间过流脱扣电流整定值应小于线路末端单相短路电流。采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做 过载保护时,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长延时过流脱扣器脱扣电流整定值的1.25倍。 (四)室内配线控制

1、室内配线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配线应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绝缘槽、穿管或沿钢索敷设;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须穿管敷设,管口和接头应密封,采用金属管时,金属管要做等电位连接且与PE线连接。

2、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3、室内配线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室内配线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其短路保护熔断器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5倍。 (五)配电箱与开关箱控制

1、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

(1)配电箱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开关箱要“一机、一闸、一漏、一保”;严禁使用木板配电箱和木板开关箱。

(2)220V或380V单相用电设备宜接入220/380V三相四线制,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配电箱内要保持三相平衡。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被控制设备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4)每台用电设备须有专用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开设置,如合并在同一配电箱内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应必须分设。

(6)配电箱、开关箱采用冷轧钢板,配电箱不得小于1.5mm,开关箱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电器安装板与金属箱体应做电气连接;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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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进出线中的N线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PE线须通过PE端子板连接。

(7)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电器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通过PE线端子与PE线做电气连接,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必须通过采用编织软铜线做电气连接。

(8)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2、电器装置控制 (1)总配电箱

1)安装总RCD、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如果总RCD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保功能时,可以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用作隔离开关的隔离电器可采用刀形开关、隔离插头,也可采用分断时具有明显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DZ20系列透明塑料外壳式断路器),具有明显分断点的断路器可兼作隔离开关;

2)如果不设总RCD,各分路设置RCD时,还应安装总隔离开关、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隔离开关、分路断路器或熔断器;

3)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

4)熔断器应采用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5)安装CT时,其二次回路须于PE线有一个连接点,严禁断开电路。 (2)分配电箱

分配电箱应安装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3)开关箱

须安装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RCD,如RCD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保功能,可不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隔离开关应有明显的分断点且安装在电源进线端,如果断路器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用隔离器。

(4)开关箱中的隔离器可直接控制3KW以下且不频繁启动的动力,容量大于3KW的动力应采用断路器,频繁操作时还应采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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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RCD安装在配电箱、开关箱负荷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器设备。 (5)RCD、总配电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不应大于30mAs; 开关箱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大于0.1s,在潮湿环境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RCD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RCD应采用无辅助电源型(电磁式)产品,或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断开 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

(6)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作活动连接。 3、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维修

周期不宜超过一个月,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维修是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严禁带电作业,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午休、下班及局部停工)应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六)电动机械安全运行控制

1、一般规定

(1)运行产生震动的设备的金属基座、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移动模板的金属操作平台及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提升机,除连接PE线外,还应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构件之间保证电气连接。

(2)手持电动工具的塑料外壳类工具和一般场所手持电动工具中的Ⅲ类工具可不连接PE线(Ⅱ、Ⅲ电动工具防触电保护主要依靠双重绝缘和安全特低电压)。

(3)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截面按附表选配;三相四线时,选用五芯电缆,三相三线时,选用四芯电缆;当三相用电设备中配置有单相用电器具时,应选用五芯电缆;单相二线时,选用三芯电缆;PE线应为g/y双色线。

(4)每台设备或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装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电器外,还应安装隔离开关或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正、反方向控制应采用接触器、控制器,严禁采用手动转换开关(倒顺开关)作为控制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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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重等其它机械 设备控制

(1)轨道式起重机械接地装置设置要求: 1)轨道两端各设置一组接地装置;

2)轨道的接头处作电气连接,两条轨道端部作环形电气连接; 3)较长轨道每隔30m加一组接地装置。

4)轨道式起重机械的电源线或负荷线控制不能在地下拖拉。

(2)电动移动式设备的电缆不得拖地行走;夜间工作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架高于30m的起重机等高大设备,应在顶部和臂架端部设红色信号灯;在吊钩吊装地面物体时,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接地装置。

(3)外用电梯梯笼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外用电梯和物料提升机上下限位置均应设置限位开关。

3、桩机与其它潜水电泵类控制

(1)潜水式钻孔电机的密封性能要复合IP68级(为防护中最高级,防止固体异物进入(尘密)、防止进水(连续浸水)造成有害影响的防护);

(2)式电机的负荷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长度不得小于1.5m,且不得承受外力;

(3)开关箱内RCD应复合潮湿场所选用RCD的要求。 九、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依据监理规划,结合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的实际特点,针对临时用电安装架设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编写。这些内容不是对监理规划的简单重复,而是结合具体工程的具体工艺(部位),写清具体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

1、认真审查临时用电安装架设施专项方案,核对施工和验收标准,审查控制重点是否控制到位,控制措施是否明确可行,全部符合要求方可审查通过。

2、临时用电安装架设施工过程中,进行巡查和旁站。

3、临时用电运行过程中不定期的巡查,发现违章用电的行为和用电设备隐患及电线路、配电装置存在隐患,监理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无条件整改。

4、施工单位执行日检查;监理人员周检查;月24--25日执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联合检查,形成制度,保证检查质量,排除一切临时用电的不安全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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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确保安全运行。 十、具体部位及工序的旁站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附录8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规定的旁站部位及工序,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应列出需要旁站的具体部位及工序,同时明确哪些重要工序和部位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全程进行旁站。

1、临时用电变压器安装前的测试,绝缘电阻、变比、接地电阻值的测试过程,掌握标准数据,确保运行安全可靠,进行旁站监理。

2、变压器台 、配电柜(箱)、引户线的重复接地及零线的接续良好正确,确保安全运行,进行旁站监理。

3、与受电源接续准备和施工过程,及送电试运行过程,空载指标的测试,确保为运行时提供保证,进行监理旁站。

4、带负荷正式运行的第一次巡查,监理进行旁站。

5、临时用电所有设备运行后的检修作业,特别是在停送电的操作过程,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的技术措施。作业后全面检查,具备送电条件方可送电。

6、运行的临时用电设备,出现事故或故障,检查和处理过程需要进行旁站。 7、监理旁站,必须有旁站过程和监控内容的详细记录,认真的填入旁站记录。

十一、应急救援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全面提高监理素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质量,有效增强监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确保施工现场“动态管理、长效管理、全员管理”机制的充分发挥,我办决定成立突发事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主要职责

确定本合同段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认真督促XXXX标段项目部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协调、配合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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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并向相关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请示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施意见,同时认真执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决定。 (三)职责划分

总监办具体负责人为本监理机构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相关人员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1、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无论损失大小, 均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工程师、驻地高监、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2、 如有人员伤亡或失踪,但未构成一般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业主书面报告,

并按XX市及其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一般以上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做好事故报告、现场保护、施救、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奖罚机制

对于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显著贡献的,给予奖励。对于在突发事件中有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则视情节和危害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处罚、通报;对于构成犯罪的,则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验收记录表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

施工部位: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1 2 3 4 验收项目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配电系统 外电防护 接零接地 验 收 内 容 是否按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要求实施总体布设 施工现场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外电防护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要严密,达到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应按实际情况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严禁接地、接零混用,接地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验收结果 16

不准采用竹质电杆,架空线路不得架设在脚手架或树上等处 电杆应设横担和绝缘子,电杆、横担应符合要求,线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架空线离地按规定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配电箱引入引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出电线要排列整齐,匹配合理 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防止漏电 电缆线路直接埋地,敷设深度不小于0.7m,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架设防护套管 电缆敷设应使用五芯电缆,线路过道要有可靠的保护 露天变压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配电间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用具、警告标志齐全,配电间门要外开,室内装置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箱制作要符合规范要求,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严禁使用木质电箱 动力、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合并设置时应分路配电 配电箱内的电器安装要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距离应控制在30m以内,固定式配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开关箱要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无杂物,不积灰 用电设备与开关箱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固定式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严禁动力、照明混用 照明专用回路应有漏电保护,灯具金属外壳应作接零保护 灯具安装高度室内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m 特殊场所应使用与其危险程度相匹配的安全电压,线路不乱接乱拉 手持照明灯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 严禁使用淘汰的电器产品 电器应按其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外斜和松动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验收意见: 监理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线路架设 6 变配电装置 7 配电箱 8 开关箱 9 现场照明 10 电气元件 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签字)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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