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时间: 检查人 厨房负责人姓名: 检 查 项 目 工 作 人 员 个 人 卫 生 厨师人数: 良好 幼儿就餐人数: 尚可 不良 教师用餐人数: 建 议 改 善 1、工作时必须穿戴整齐浅色 工作衣帽、口罩,以防头发、头屑及夹杂物落入食品中。 2、工作过程中不得有吸烟、吃零食等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3、每年应接受健康检查一次, 如患出疹、脓疮、外伤、结核病、甲型肝炎及肠道传染病,不得从事与食品有关之工作,经治疗复查后合格后方得再行从业。 4、依照洗手步骤清洗双手干 净,经常洗涤及消毒,不得留指甲、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 5、手指不可触及餐具边缘,内面或饮食物。 6、供膳时应戴口罩。 原 物 料 仓 库 卫 生 1、墙壁、支柱、天花板、屋 顶、灯饰、纱门窗应保持清洁。 2、维持排水系统通畅、地面清洁,不得有积水现象。 3、工作台面及调理场所应有足够的广度(灯光至少为100瓦)。 4、调理场所应有良好通风及排气设施。 5、灶面、抽油烟机应保持清洁,并不得污染其他场所。 6、应正确使用三槽式餐具洗涤的杀菌设备,洗涤杀菌后不得再以抹布擦拭餐具。 7、洗涤餐具时,应以食品专用洗涤剂,不得使用洗衣粉洗涤。
厨房负责人姓名: 厨师人数: 良好 幼儿就教师用餐人数: 餐人数: 尚可 不良 建 议 改 善 检 查 项 目 原 物 料 仓 库 卫 生 8、调理用之器具、容器及餐具应保持清洁,并妥善存放,防止再污染。 9、应有足够而清洁的冷藏、冷冻设备,温度须保持在7℃一以下,冷冻的在零下10℃以下,生食、热食必须分开贮存,避免相互污染。 10、加热保温食品中心温度不得低于60℃。食品调制后,置于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11、食品应放在工作台面上加工,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 12、应使用已洗净消毒之抹布、刀、砧板处理熟食。 13、应至少有两套以上之刀及砧板,明确标示且分别处理生食、熟食。切割不需要加热、随即可食之食品及水果,必须使用熟食砧板。 14、刀及砧板使用后应切实洗净、杀菌, 并不得有裂缝,不用时应侧放或悬挂以保持干燥。 15、有缺口或裂缝之餐具,不得盛放食品或供人使用。 16、应采取使用公筷、小匙或其他分食方式尝试饭菜。 18、抹布使用前后应洗净、杀菌。 19、剩余之菜肴,及其他应放弃物应使用密盖垃圾桶或适当处理。 20、食品原料与成品应分别妥善保存,防止污染及腐败。 21.工作场所及餐厅内,不得住宿及饲养牲畜。 22.仓库应设置木板离地离墙壁各五公分以上,并保持清洁,良好的通风及良好温度调控,25~27度 23.仓库设有有效防止病媒侵入设备。 24.原材料使用,应依先后进行,避免混淆使用。 17、食物调理台面,应以不锈钢材质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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