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财物师生安全,正确、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安全事故,特制定重大事件向上级部门报告制度。
1、学校组织外出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进行报告。包括外出行走路线、活动地点、活动内容。
2、学生出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必须在出现事故之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电脑室、图书室、电教室等要害部门必须安装警报系统,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检查警报系统,若警报系统发生故障,立即逐级向上报告。
4、夜间警报鸣响,要立即报告校长。 5、若学校发生火灾、盗窃事故立即报告。
6、若学校食堂、学生餐点发生损害学生安全的事故,立即向有关部门告。
学生安全制度
一、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不得攀越栏杆。
2、放学遵守纪律,认真遵守路队纪律,不随意跑动。 3、未满12岁禁止骑自行车到校,不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4、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文明乘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
二、饮食安全:
1、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 2、不乱吃零食,不吃变质的食物。
3、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包装袋上是否印有商标、产地、出产日期、保质期限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
4、生吃瓜果要注意卫生。 三、体育活动安全:
1、体育活动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2、体育课要穿好运动服、运动鞋,口袋里不要装刀子、钉子、发夹等物品。
3、危险性体育活动必须有教师指导,不乱动体育器材。 4、课间不做危险性游戏,不准打闹、扔泥沙石块、不乱挥树枝棍棒等。
四、校外活动安全:
1、集体活动时要服从领导,听众指挥,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步行时,要跟好队,不在队中讲话、打闹,保持精力集中。在分散活动前,听清楚教师规定的返回集合时间和地点,熟悉路线。
2、万一掉队,不要惊慌,要大声呼喊同伴或向其它人打听路线,迅速返回集合点。
3、观看比赛、演出或电影时,要整队入场、对号入座,做文明观众。比赛或演出即将结束时,尽量向门口靠近,或者等大多数人走后再随队而出,不可在退场高峰时向外拥挤。
五、水的安全:
1、游泳必须要有家长的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2、不得到水库、鱼塘等危险地方玩耍或游泳。 六、电的安全:
1、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家用电器。 2、不乱动损坏的电线、灯头、插座。 3、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七、火的安全:
1、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 2、注意安全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3、发现火灾要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八、其它方面的安全:
1、大扫除时要注意安全。二层楼以上的窗户不得站在窗台外,不得用扫除工具打闹。
2、要遵守秩序、守纪律,禁止上、下楼梯一窝蜂似的拥出拥进。
3、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禁止拉帮结伙,打群架。 4、不要轻信陌生人。如果有陌生人来校接领,不要马上跟他走,要告诉老师,在校外可找警察叔叔帮忙。
师生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报告会,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2)定期与家长联系,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安全教育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1、少先队职责
(1)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现象; (3)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4)督促班主任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2、总务处职责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3、教务处职责
(1)组织各年级经常对教室照明设施进行检查; (2)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3)落实课堂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4、教职工职责
(1)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 (2)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导致的学生伤亡、出走等后果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常规制度 1、校内安全
(1)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立即进教室学习; (2)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不拿公物玩耍; (3)课间文明活动,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4)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有事需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5)同学之间不打架、不骂人,有问题及时报告班主任或老师;
(6)宿舍内严禁学生私装电器,严禁用明火照明。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外出游泳需由家长同行;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严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
(4)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之事,离家外出需告知家长。
3、交通安全
(1)上、下学行路时靠右行走,不抄近路,不奔跑,不争挤,按时到校,及时回家;
(2)骑自行车上路时,不骑英雄车,不并行、不追逐,安全行使;
(3)自觉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等交通规则。 4、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提前报告制度,提倡徒步运足,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车辆;
(2)活动前学校对活动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
(1)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学生集体活动审批制度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首先经由学校领导进行讨论,研究本次大型活动的可行性。
2、学校领导认为本次大型活动确实可行后,要指定负责本次活动的有关人员,做好活动的方案,上交校长进行审批。
3、活动方案校长审批通过后,由校长向上一级部门领导申请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施行。
4、任何教师不得在没有通过学校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大型活动。
5、大型的学生外出活动,组织者首先应上报教导处,把本次活动的形式、路线、时间、地点说清,教导处经研究认为可行,放可做出决定。
6、对于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如果时间较长、涉及的人数较多,校长应上报办事处进行审批方可行动。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并及时采取妥善方法处置。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
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说明。
1、学生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来校,教师教育学生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任意离开校园。
2、学生在校期间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疾病,课任教师及班主任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及家长,学校视具体情况报告教育局及当地政府。
3、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的须事先批准,离校学生须由监护人带离学校。
4、学生在正常教学时间内未到学校的:半天以内班主任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半天以上未明去向须向校长报告;两天以上还未接上联联系的须向上级机关报告。
5、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对一学期出全勤的给予表扬;对无故擅自离校过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安全工作预警和检查制度
一、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和领导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学校的各项安全措施。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使用常识的教育。深入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尤其是要教育学生注意游泳安全,不到江、河、湖泊和水库游泳,不搭乘农用车上下学,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切实提高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教师值日制度。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它外出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其它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二)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各责任人准时到位值班,防止上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三)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五、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2、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劣分子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六、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在传染病易发季节加强对学生的预防知识辅导,强化保健意识。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的思想。
七、领导岗位责任制: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政务处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及学生活动安全的检查、监督。教导处主任负责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电化教育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建筑、场地等各种学生活动设施的维修。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单位主要领导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中心校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各校每月应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每日巡查:
值日教师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处室或班主任,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学校每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责任处室应对班级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安全事故预案与应急救援制度
为加强安全事故应对处理的综合能力,根据各级政府部门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条例》的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提高紧急救援反应的速度,保证救援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和损失,确保事件发生后能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分类
(一)食物中毒事故 (二)传染性疾病
(三) 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倒塌或突发性危房倒塌事故 (四)火灾事故
(五)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 (六)交通事故
(七)其它不可预见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的等级
按其影响的大小和危害的程度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安全事故
在学校内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二)重大安全事故
在学校内发生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秩序造成重大危害、需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处理,按照规定必须向教育局、凤垟乡中心小学报告的事故,或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重大级的安全事故。
(三)特大安全事故
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秩序造成特别重大的危害,出现大范围扩散的趋势,需教育局、凤垟中心小学、区委、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置、按规定必须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突发事件,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为特大的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的处置原则
(1)统一指挥,综合协调
在上级党政部门及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协调各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2)立足预防、争取主动
对各类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学校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高度重视,主动防范、抓早抓实,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快速应对、减少损失
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依法处置、讲究策略
注意把握政策,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法,把对事件的果断处置同避免激化矛盾进行统筹,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不同阶段,区别情况、区分性质、讲究策略,因情施策,对在事故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个别人,要依法严厉打击。
(5)落实工作责任制
按照事故处理等级和处理工作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工作水平。
四、事故处置工作机构和职责
(1)建立学校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常设领导机构,职责是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特殊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对事故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
题,督促各位教师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2)机构设置由校长任处置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完善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和联动机制,加强预警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处置各种事故,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教育局、中心学校处置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处置各种事故的专项工作。
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启动和实施 (一)信息启动
1、 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要及时向中心学校、教育局报告,并采取措施应急处理。
3、学校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属于重、特大事故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和动态情况。
(二)事故处置程序 1、一般事故的处置
学校内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学校要迅速了解情况,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如实将处置情况报告上一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安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采取应急处理行动,并迅速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3、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置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并迅速开展抢、救助等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六、报告程序
学校在接到小学生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报告中心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紧急召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积极协调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事故的紧急救援工作。
七、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1、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研究抢救办法,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2、 在抢救学生的同时,控制危险源,减少事故损失。 3、及时送伤员到医院急诊抢救,并积极配合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安全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原则,制定本制度,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对全校师生负有安全教育责任,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否则,班主任要负全责。
3、实行教师值周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值周教师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有责任。
4、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其它校外活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局教育科审批。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相关教师附连带责任。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
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每位教师都负有安全教育责任。
6、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严禁学生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到校,远离危险品,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现,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班主任和课任教师要负完全的安全责任。
7、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每位教职工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教室和活动场所用电的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如来不及处理的要切断电源,杜绝发生意外;
8、学校集会、作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台阶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值周领导、教师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9、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校长负领导、指挥责
任,各班应急小分队(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负救护责任。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班主任负教育责任。要及时向学校及值班领导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指定报告人(由校长、安全员、班主任)负有及时报告的责任。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办公电脑上网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电脑信息系统及涉密信息的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办公自动化的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禁止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一切活动。
2、禁止查看和下载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传播的一切信息。对网络传播的各类新闻要注意甄别,未经正式报道的禁止去公共场合谈论。
3、禁止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4、禁止查阅、制作、复制和传播具有暴力、赌博、淫秽、迷信、反动等妨碍社会治安的不良信息。
5、禁止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活动。
6、禁止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它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
7、禁止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不得破坏网络中公共信息的完整性。
8、禁止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9、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实行责任人制度,不得将计算机交由外人使用。
10、工作时间内所有工作人员禁止玩游戏、聊天、看录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1、所有工作人员应加强网络知识的学习,增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无法识别的信息不要下载,无法确定安全的操作,慎重进行,以防被病毒、“黑客”入侵或对单位和自身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
12、上网工作人员要爱护电脑设备,正确操作,不得进行非业务性操作。
13、上网电脑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单位技术人员,由技术人员进行故障诊断和排查,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卸电脑设备或送出维修。
14、上网结束要关闭总电源,雷雨期间严禁使用电脑,并拔下电源插头以免雷击。
15、违反以上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 16、县教育局网络中心和校网络中心保留网络监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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