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乙方须续租须提前 天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出租房不得已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此房为合同房,甲方已告知,乙方已知晓。)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房租(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提前 日付于甲方。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提前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规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赔偿金为一个月房租。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房屋维修由 方承担。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 ,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列未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 月; 3.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活动;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需退还房屋,乙方必须提前 月通知甲方,此后甲方自行解决租房事宜。
如因原房主、国家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出现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月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补偿。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毁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定: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
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等同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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