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日期:二零零二年五月八日
平开铝合金门窗加工制作工艺
QB/LYGJ·108—2002 1 总则
1.1 为保证铝门窗加工制作质量,根据国家标准GB8478《平开铝合金 门》、GB8479《平开铝合金窗》,结合本公司实践经验,特制定本 规范。
1.2 本工艺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的平开铝合金门、窗的制作,与平开 门、窗通用施工图配套使用。
1.3 本工艺规定了平开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工序、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适用于平开铝合金门、窗的组装加工。
1.4 承担平开铝合金门、窗组装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工艺,具有有效的上 岗合格证。 2 下料
2.1 下料前的准备
2.1.1 检查所用型材是否有合格证。 2.1.2 检查型材表面质量
a. 型材表面应清洁,不允许有裂纹、起皮、腐蚀和气泡存在;
b. 型材表面允许有轻微压坑、碰伤、擦伤和划伤存在,其允许深度: 装饰 面≤0.05mm,非装饰面≤0.15mm;
c. 型材表面不允许有腐蚀点、电灼伤和氧化膜脱落; d. 同一工程的型材不应有明显的色差; e. 模具引起的纵向挤压痕深度不大于0.0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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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检查型材的弯曲度。将型材放在平台上,借自重使弯曲达到稳定时,用 1m长直尺沿型材长度方向靠在型材表面上,测得直尺与型材表面的最大 间隙应不大于1 mm。 2.2 型材下料
2.2.1 门窗框、门窗扇按设计图尺寸45°切对缝角(注意左右件对称、上下件对 称)。截料端不应有明显的加工变形和毛刺。 2.2.2 横嵌条按设计尺寸90°下料。 2.2.3 竖嵌条按设计尺寸63°下料。
2.2.4 门、窗扇专用连接角铝,双扇门、窗的中间固定立柱按设计尺寸90°下 料。
2.2.5 门、窗框连接角铝尺为寸30×30×2。 2.2.6 把手长为90mm。
2.2.7 连动锁钩钢条(或铝条,由设计者定)尺寸为2×20×650~800 (δ×b×l) ,钢条必须作表面保护处理(镀锌或刷漆)。 2.3 下料长度公差为L±0.5,切面垂直度公差为±15'。
2.4 检验: 对成批下料,在双头锯调整好长度以后,对第1根及第2根型材进 行检查,下料过程中进行抽检,以满足工程所需尺寸和公差要求。 3 补加工
3.1 安装锁钩的框边(一般右框边可按使用方要求定)按设计图样开7.5×20 方孔(仅单扇门窗有此项)。
3.2 上、下框边与中间固定立柱连接孔(单扇门窗无此项)按设计图样开2×28 方孔。
3.3 固定立柱开锁钩孔和加工按设计图样加工(单扇门窗无此项,不安装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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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锁孔)。
3.4 安装把手处的竖嵌条按设计图样铣槽口。 4 装配
4.1 门窗框用角铝30×30×2 (LY11-CZ-δ2),铆钉GB867-2000-3.5×8-LY1 墩头划窝铆平,按设计图样进行加工。
4.2 门窗扇用专用角铝按设计图样的要求在夹角机上进行压紧。 4.3 检验
4.3.1 组装好后,制作者进行自检、互检。 平开门、窗制作质量允许偏差按下表执行
平开门、窗制作质量允许偏差 单位:mm
序 号 项目 分类 项 目 名 称 技 术 要 求 ≤2000±2.0(±1.5) 门、窗槽口宽度允许偏差(mm) >2000±2.5(±2.0) 门、窗槽口高度允许偏差(mm) >2000±2.5(±2.0) 框 ≤2000≤2.5(≤2.0) 窗框槽口对边尺寸之差(mm) 架 门、>2000≤3.0(≤2.5) 制 ≤2000≤2.5(≤2.0) 作 门、窗框槽口对边尺寸之差(mm) >2000≤3.0(≤2.5) 安 同一平面高低差 ≤0.5(0.4) 装 装配间隙 ≤0.5(0.4) 搭接宽度偏差 执手 ±1.0(±0.8) 位置正确、齐全、牢固 保证使用要求 ≤2000±2.0(±1.5) 检测器具及方法 用钢卷尺测量 用钢卷尺测量 用钢卷尺测量 用钢卷尺测量 用深度卡尺测量 用塞尺测量 用深度卡尺测量 观察、手试 一 3
附 二 件 安 位置正确、铆接点应牢不锈钢滑撑 固、启闭灵活、保证使 用要求 玻璃四周的棱边应按图纸要求磨边 玻璃宽度5mm, 6mm a≥2.5 b≥6 c≥3 不应有明显色差 擦伤、划伤深度不大于 2倍氧化膜高度 观察、手试 装 四周磨边 玻 璃 三 铝 合 铝合金型材色差 金 观察 门、窗玻璃槽与玻璃的配合 用深度卡尺测量 观察 观察 擦伤总面积(mm2)≤1000 用钢卷尺测量和计算 型 材 划伤总长度(mm)≤150 四 表 面 质 量 擦伤、划伤处数≤4 五铝屑、毛刺、油斑、 胶剂 用钢卷尺测量和计算 观察 观察 注: 括号内允许偏差为企业内控标准。 5 包装、存放
接收成品、半成品后应按LY/Q755-103《铝型材制件的包装、运输和存放
规定》执行。 检验:总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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