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不能超过65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国内有常住户口或有限居留身份;
3、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购房贷款所需要的资料和流程如下:持户口本、婚姻证明、身份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购房合同,到银行办理贷款业务。
一、重庆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揭的条件: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按揭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四)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五)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在申请按揭贷款时,申请人应出具多种文件,通常包括: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2、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7、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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