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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内父母死后子女能继续使用吗

来源:伴沃教育

父母去世后承包的土地还没到承包期限,其户内子女可以继续使用。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发包方应当收回承包地,户内仍有人口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按照法定程序签订的书面承包合同才是有效的,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合同有效签订的要求如下:
1、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订约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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