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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不在家,户口本如何办理?

来源:伴沃教育

居民需要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户口簿补领手续。若户口簿遗失,则需要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提出补领书面申请以及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包括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后前往指定地点办理。

法律分析

居民需要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户口簿补领手续。

本市居民若因各种原因导致户口簿遗失,则需要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补领手续。

二、所需证明材料

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拓展延伸

补领户口本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居民在本地区有常住户口的,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迁出时,需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缴验户口簿、身份证、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房屋证明、迁出地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许迁入通知书》。

同时,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户口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如果户口簿上的内容与本人不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2.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上的内容与本人不符,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3.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房屋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或者他人的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房屋证明,证明申请人或者房屋所有人具有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4.迁出地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许迁入通知书》:申请人需要提供迁出地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许迁入通知书》。

综上所述,申请补领户口本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房屋证明、迁出地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许迁入通知书》。

结语

居民需要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户口簿补领手续。若因各种原因导致户口簿遗失,则需要前往相关部门办理补领手续。所需证明材料包括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包括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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