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信用卡欠款被追债公司催收,一般情况下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催收过程中,如果追债公司采用了不恰当的手段,例如频繁骚扰、诈骗、恐吓等行为,该行为本身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六百五十九条 追索权人和债务人应当遵守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采取欺诈、恐吓、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五百七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金融监管机关的规定,在必要时及时告知账户持有人发生逾期、违约等情形,并提示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 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中享有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经营者采取虚假宣传等手段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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