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新的平均工资标准,以及60%-300%的计算比例,浙江社保基数上限为3321.60元,社保基数下限为16608.00元。
法律依据:《2018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统计公报》 确认浙江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6432元。根据新的平均工资标准,以及60%-300%的计算比例,浙江社保基数上限为3321.60元,社保基数下限为166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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