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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产抵押的无追及效力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分析:关于动产抵押的无追及效力:将动产抵押给其他人获得相关的钱财的,一般都是需要签订抵押合同的,在抵押的过程中,如果对方将这个动产抵押给了其他人,但是第三方是属于正常价格购买的,而且取得了该抵押财产,原则上来说就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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