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的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人超过22周岁,女满20周岁,拿着结婚证申请3天结婚;
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岁以上),另外增加假期10天;
国家劳动局和财政部还规定,在1980年2月:在当事人不嫁给了一个工人的工作,然后放弃假。
2,1988七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产假,享受在女员工的待遇:
BR男士的产假多少天gt;-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增加60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出生每增加生育一个婴儿提前15天;
-产假工资:产假工资为女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分配,标准为90天,是晚育,增加产假60天;七个多月怀孕42天产假,流产;案件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是该计划允许如果第一个孩子已经享受150天产假工资,生育第二胎只能享受90天的第二个孩子;享受90天如果第一个孩子,前两个轮胎应该享受150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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