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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分析: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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