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带身份证、户口簿和离婚证,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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