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债权未获全部清偿而债务人已被受理破产的情况下,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债务人核对以下情况:
(一)债权的真实性;
(二)债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
(三)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第九条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告知债权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破产申请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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