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协议对婚前财产有效,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追认的债务和个人名义下的家庭生活需求债务;夫妻一方个人名义超出生活需求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了相关内容。
法律分析
一、忠诚协议对婚前财产有效吗
如果夫妻双方是在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签订忠诚协议,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语
忠诚协议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对外所负的债务清偿应以约定的个人财产为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若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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