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如何报案立案,钱被诈骗能否追回,诈骗罪还钱是否坐牢的主旨。被诈骗需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证据材料,经审查认定犯罪事实才能立案。被诈骗的钱可在警方和银行的协助下追回,行为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诈骗犯支付民事赔偿后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追缴犯罪所得,返还受害人财产,罚金上缴国库。
法律分析
一、被诈骗如何报案才能立案
被诈骗按如下流程报案才能立案:
1.向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2.提交证明诈骗事实发生的证据材料,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
3.公安机关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
4.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二、钱被诈骗了能追回来吗
钱被诈骗了不一定能追回来。被诈骗的钱在警方及银行的帮助下可以采取暂扣汇出款项追回钱财。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诈骗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罪钱还了还要坐牢吗
诈骗罪还钱了还是需要坐牢的。诈骗还钱属于民事赔偿行为,判刑属于刑事处罚,二者侵犯的权益及违反的法律不同。当诈骗犯支付了民事赔偿后,同样需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
拓展延伸
被诈骗后如何采取行动保护自己
被诈骗后,保护自己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一些行动建议,帮助您采取措施应对诈骗事件。
首先,立即与当地警方联系,向他们报案。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诈骗者的身份、涉及的金额和时间等。
其次,通知您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冻结受影响的账户或卡片。与他们合作,了解如何追回被盗取的资金,并采取进一步的安全措施,例如更改密码和设置额外的安全验证。
另外,保留所有与诈骗事件相关的证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交易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警方的调查和您的索赔过程。
同时,及时向信用机构报告此诈骗事件,以防止诈骗者滥用您的个人信息。监控您的信用报告,确保没有其他不明的活动。
最后,加强个人网络安全意识,避免点击可疑链接或下载未知来源的文件。定期更新您的设备软件和防病毒程序,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充分保护。
通过采取这些行动,您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并提高追回被盗资金的机会。记住,及早采取行动是关键。
结语
被诈骗后,及时报案是立案的前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警方将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认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将会立案处理。然而,被诈骗的钱财不一定能够完全追回。在警方和银行的协助下,可能会暂扣汇出款项以追回部分资金。诈骗犯如果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将面临刑事处罚,即使还钱也不能免除刑罚。被诈骗后,保护自己是至关重要的,及时采取行动报案、冻结账户、保留证据、加强个人网络安全意识等措施,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并提高追回被盗资金的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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