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六个方面,包括脑、脊髓及周围神经的损伤程度、头部和脸部的具体受伤情况、脊柱胸段的受伤情况、愈合过程以及呼吸系统的功能、颈部具体受伤情况和腹部具体受伤情况。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评定。伤残鉴定有两种方式: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或者自己联系鉴定机构。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 脑、脊髓及周围神经的损伤程度;
2. 头部和脸部的具体受伤情况(如有眼球缺失、畸形或致盲等严重情况);
3. 脊柱胸段的受伤情况、愈合过程以及呼吸系统的功能;
4. 颈部具体受伤情况(包括是否出现畸形以及是否影响呼吸功能);
5. 腹部具体受伤情况;
6. 盆骨部分的具体受伤情况等。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原则有什么?
1.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1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
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几种方式?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两种方式:
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
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受害者的权益维护和人身损害的评估具有重要作用。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客观公正原则:鉴定人应当客观、公正地对受害者的伤残情况进行评估,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
2. 科学规范原则:鉴定人应当遵守科学规范,采用科学、先进的技术和方法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3. 及时高效原则:鉴定人应当及时、高效地完成鉴定工作,确保受害者在鉴定结果确定后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4. 保密原则:鉴定人应当保守受害者的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5. 告知原则:鉴定人应当向当事人告知鉴定结果和相应的法律后果,确保当事人充分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遵循上述原则,可以确保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工作的公正、科学、及时、高效和保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包括六个方面,包括脑、脊髓及周围神经的损伤程度、头部和脸部的具体受伤情况、脊柱胸段的受伤情况、愈合过程以及呼吸系统的功能、颈部具体受伤情况、腹部具体受伤情况和盆骨部分的具体受伤情况等。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实事求是地评定,采用客观评定原则和比照评定原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两种方式,一是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二是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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