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