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刑法中毁人容貌属于重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刑法》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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