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体户招用员工要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适用主体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法对于付出劳动的人实施什么行为
以下几种劳动者不受劳动关系保护:
1.在校生兼职。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退休人员返聘。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家政服务员。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但是雇用家政服务员的自然人不在这个范围内。
二、确定劳动关系中主体资格如何界定?
1、劳动者界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自然人在同时具备劳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时才能作为劳动者,而劳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在公民年满16周岁时产生。但根据《劳动法》第十五条可知,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相关权利的前提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对于已达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一定就没有劳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2、用人单位界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我国对用人单位的界定包括了法定用人单位与视为用人单位两类。法定用人单位即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视为用人单位即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上述机关团体可以视为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此外,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也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委托关系能否形成劳动关系
委托关系不一定可以形成劳动关系。首先双方需要满足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