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初定x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由省厅确定),时间一天。
二、汇报内容
主要围绕市政府贯彻落实厅市合作协议的相关情况、xx市民政局落实厅市合作协议的相关措施以及下一步需要省厅支持、协调的相关事项等内容进行汇报。
三、参加人员
1、省民政厅领导班子;省民政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省五台山医院、省立新农场负责人;
2、xx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政府相关秘书长;
3、xx市民政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4、xx市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日程安排
1、当日上午,实地考察民政项目建设(xx市社会公益创投中心,市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殡仪馆二期后续工程,烈士史料陈列馆等);
2、当日下午,汇报、座谈(在xx市会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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